摘要: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统计局文件通知内容,聚焦“以数谋私、以数敛财”,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交流。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一)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厦门市统计局认真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在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通知》(闽统〔2016〕19号)下发后,潘力方书记、张志红局先后要求政法处作为牵头部门,立即行动,迅速作出全面部署。首先结合实际,按照国家、省局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下发厦统(2016)32号文件至各区、市局各专业处室、中心,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落实每一项治理内容。
二是召开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3月4日,市局领导各处、中心负责人及各区统计局长参加,传达学习国家、省局有关“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布置全市开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后续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摆,坚决纠正存在问题,治理工作有序展开。各专业处室、中心针对治理工作方案的5个方面内容开展专业系统内部自查,自查重点包括:对统计系统数字造假、以数谋私、以数敛财等问题的严重性认识,数字造假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危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特别是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纳入联网直报单位名录库的虚假做法,以及是否存在代填代报现象等问题。各区局也按市局的要求,同步开展治理工作。
四是做好抽查各区局准备工作,推动专项治理工作。
以数谋私以数敛财心得体会(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作出部署,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提出要求。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以防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为重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是统计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部署的重大举措。
意见同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对统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对统计数据也越来越关注。这既是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有利机遇,也是统计系统面临的严峻挑战,不仅对提高统计能力提出新的任务,而且对统计行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统计队伍,切实增强统计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大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意见要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必须加强教育,大力弘扬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统计行风。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广大统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二是加强统计法制教育。促进广大统计人员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和依法统计的观念,坚决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坚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三是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广大统计人员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尊重调查对象的统计理念,始终恪守以求真务实为天职、视数据质量为生命的职业操守。四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广大统计人员
牢固树立廉洁统计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杜绝以权谋私、以数谋私。五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宣传。以统计报刊和网站为载体,大力宣传统计人的精神风貌和统计行风建设的成效,推广统计行风建设先进经验,探索统计行风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意见强调,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必须健全制度,大力推动统计系统用制度管权、管人、管数。一是进一步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积极建立科学、统一、完整、适用的统计标准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切实提高统计制度方法的科学性、适用性。坚决维护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切实增强全国统计系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采集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统计调查规范化管理,研究推行全国统一的分专业统计数据采集基本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对统计数据采集过程主要工作环节的审核和验收制度,制定实施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统计调查行为的规范化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技
含量。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畅通的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各专业统一的、方便使用的统计数据采集电子平台,大力推动电子报表的应用和联网直报,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和高效化,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四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体系,规范评估的内容、方法和流程,增强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五是进一步提高统计透明度。逐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数据生产过程的公开,及时公布重大统计改革的主要内容、相关背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工作,丰富发布内容,围绕热点、焦点问题和重要指标的变化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统计的舆论监督作用。意见同时强调,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必须强化监督,切实提高统计系统执行力。一是加强对《统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二是加强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专项督查。三是加大统计巡查工作力度。四是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五是加强对统计行风的社会监督。意见特别强调,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必须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国家统计局成立由马建堂局长担任组长的全国统计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局),负责统计行风建设具体工作。各级统计机构要按照中央关于“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业务单位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安排,把统计行风建设贯穿于统计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统计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业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自觉参与统计行风建设,以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