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盐城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和期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11-12 11:23:41

需满足以下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上(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以及《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要准备的办理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本人档案;

3、养老保险手册;

4、户口簿和身份证;

5、一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如下:

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进行求职登记→领取《就业登记证》→ 申领失业保险金 → 凭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址:

盐城市劳动就业中心

盐城市迎宾北路64号

0515-88312032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温馨提示: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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