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汇总】

发布时间:2023-11-14 22:34:31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欢迎阅读!

①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申领人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把申领人的身份信息或社保电脑号录入计算机系统,由计算机系统审核是否符合申领条件。

②出具决定书

1.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计算机系统出具《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2.窗口工作人员对经计算机系统审核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失业保险待遇不予核发决定书》;

3.决定书一式两份,失业人员签字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

③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1.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2.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

(2)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连续工作年限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计算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退休年龄不足二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1)再就业(参加了社会保险视为再就业)

(2)到国(境)外定居

(3)已办理退休手续

(4)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职业

(5)劳动教养或被判入监服刑

(6)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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