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之窗手抄报内容1:科学普及
有了明确的公认的定义,才容易知道论述的基础,才容易得到一致的结论。讲述自己的论据和结论,让读者自行验证此结论是可重复的规律(科学)的过程,被称为科普。迷信是不希望听者去验证,只希望听者接受讲述观点的传播形式。不经验证的接受方式,也是迷信。对没有能力理解或验证的人讲科学,应该叫启蒙教育,多用于在儿童还不知道基本科学验证方法的时候,讲述科学知识。这不适用于理论交锋之时,此时主要讲证据。学校的教材,才是经得起推敲和实验证明的标准的科普读物。
关于科技之窗的手抄报图片1
由此定义出发,象时间简史一类,没有严格推理过程,盲目把一些"科学家"结论推给大众的做法,不是科普,最多算做启蒙,也就是给不知道相对论,或不理解相对论的人看的,而科普读物,要象教材那样,对每一个实验论据,都要讲清前提条件,预计结果,实验结果,这才能让读者去验证。我们学校的教材是最常见的科普读物。用这个科普的定义,才是可验证,可重复的科学定义。"科学家"是没有严格定义的,科普读物也不需要科学家去写!
有人这样定义科普:"科学技术普及,是指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活动。"爱因斯坦就用这种方法"普及"他的相对论:"一个人坐在火炉旁五分钟,他感觉象过了一个小时;一个男人与他喜欢的姑娘聊天,一个小时,他感觉过了五分钟。所以说时间是相对的。"确实采用了公众易于理解的说法,但这是错误的!科学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科学定义的时间,就是相对时间,否则就不是科学时间。科学精神,就是质疑一切的态度,不论话是谁说的,只有不出现例外情况,我们才承认它是科学的。这个定义,刚好与我定义的启蒙相近。参见百科词条:启蒙、启蒙教育。
科技之窗手抄报内容2:科普日
全国科普日由中国科协发起,全国各级科协组织和系统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颁布和实施而举办的各类科普活动,定在每年九月的第三个双休日。
2002年6月29日,我国第一部关于科普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正式颁布实施。2003年6月29日,在《科普法》颁布一周年之际,为在全国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科普法》的热潮,中国科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科普活动。自此,中国科协每年都组织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在全国开展科普日活动。 从2005年起,为便于广大群众、学生更好地参与活动,活动日期由原先的6月份改为每年9月第三个公休日,作为全国科普日活动集中开展的时间。 一直以来,全国科普日活动都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特别是中央书记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自2004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以来,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每年都莅临全国科普日北京活动现场,与首都各界群众一起参与科普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全国各地主要党政领导也都参加当地的科普日活动。2009年底,中央书记处在听取中国科协党组工作汇报的时候,进一步明确要继续办好全国科普日活动,并且提出"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都要继续参加全国科普日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中央领导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