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反邪教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在中国,邪教“法”曾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它教唆追随者生病不吃药,蛊惑练功者为得到“圆满”而自焚,最终导致近千人因为练功走火入魔而延误病情、自杀或自残身亡。“法”泯灭亲情,视一切不信者为仇敌,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法”已经完全暴露了其邪教本质。
邪教组织对社会产生了各种危害。 一些邪教组织煽动成员抛弃家庭,外出传播邪教,鼓吹“传得越多,将来就可进天国”,致使许多成员因此离家出走,给家人造成了巨大痛苦。有的邪教散布“现在灾难就快要来了,钱财、粮食放在家里不保险,只有放在?天国?才安全,一份捐献可以得到十倍的回报”,哄骗群众交出财产,坑害了众多善良的老百姓,有些受骗的群众甚至把辛苦一年收获的粮食和钱都交给了邪教。 更有甚者,一些邪教围攻政府机关、殴打基层干部、阻碍公安干警执行公务,导致一些政府机关无法正常办公。
一大部分邪教都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在进行行骗,让他们的成员认为他们信仰的是合法的宗教。在我国,宗教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制度。而邪教则完全相反,它的本质是反社会的,反对政府,鼓吹、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制度;
邪教组织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摧残是多方面的。最典型的例子是刘思颖和陈果的悲剧。刘思颖是河南省开封市苹果园中路小学学生,她平时学习很用功,聪明活泼、多才多艺。在其练“法”的母亲等人的蛊惑、恐吓和蒙骗之下,于2001年1月走向了自焚的深渊。陈果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刻苦用功,成绩优良,琵琶艺术出色。由于受“法”的蒙骗和对母亲的盲目崇拜,结果毁了陈果前程似锦的一生。
通过反邪教的学习,我深深的体会到:邪教是伪科学、反科学的,永远也改变不了其骗人、害人的实质。现存的各种邪教组织打着各种伪善的幌子,妄想到时机成熟之际,破坏社会环境,阻滞祖国建设,直接否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借以达到这些不法分子不可告人的秘密。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更应崇尚真理,反对邪教,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反对一切邪教的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把反对邪教的斗争进行到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使我们充分认识邪教活动的现状和危害。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我们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健康发展。最后,恳请党组织给予批评、帮助。
篇二:反对邪教
根据我国刑法中的定义,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1992年,世界上活动的恐怖组织中有四分之一是利用邪教控制人心的。
邪教组织是具有极大危害的,美国的大卫教、日本的奥姆都曾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事件,对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巨大的危害。邪教组织经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反对、制止和打击邪教组织危害社会的活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反对邪教不应该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应该从每一个国家公民做起,特别是党员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分子和当代大学生。建立科学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从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出发,端正思想,反对邪教。在中国,邪教“法”曾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它教唆追随者生病不吃药,蛊惑练功者为得到“圆满”而自焚,最终导致近千人因为练功走火入魔而延误病情、自杀或自残身亡。“法”泯灭亲情,视一切不信者为仇敌,让无数家庭支离破碎,“法”已经完全暴露了其邪教本质。
端正思想,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反对邪教侵害思想的重要基础。反对邪教不能急于一时,我们要学会用科学的信念武装和保护自己,将反对邪教视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深刻认识到它的危害性与蛊惑性,做好宣传和防范。特别是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当身边出现受邪教蛊惑的群众时,要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到邪教的本质,摆脱邪教的纠缠。要贴近群众、走进群众生活、了解群众的想法,不断增强反邪教宣传的针对性和效率,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
针对思想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我们跟应该自觉的学习科学的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开展反对邪教的宣传活动,自觉抵制邪教。倡导“崇尚科学”的精神追求和以人为本、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为自己和周围人营造好反对邪教的环境氛围,主动学习科学知识,从本质上认识邪教、抵制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