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

四川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和保留的项目

十大加分项目取消

这五大加分项目保留

起,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将出现大瘦身。省教育考试院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意见》,川版高考加分改革尘埃落定,共删除了10项高考加分项目。

取消奥赛等5项全国性加分

前获得奖项的仍可加5分

《意见》指出,除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加分项目外,四川从起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5个加分项目。1月1日后获得这些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但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意见》指出,1月1日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5大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可给予加分,分值一律调整为5分。其中,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各级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考生在至2017年录取中加5分,2018年起不再加分。

取消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单优考生”照顾政策被取消

根据《意见》,,第一志愿报考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农、林专业的考生将不再享受加10分的照顾政策,而全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前三名的考生,省内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专科录取时,文考成绩达到省控线而未上学校调档线或文考成绩在省控线下20分以内可破格录取的政策也被取消了。

此次在删除的地方性照顾政策中,单优考生(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也在被删除之列。起,单科成绩好不再具有明显投档优势。

此外,还有部分地方性民族加分被取消。起,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的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省内院校录取时不再享受加5分的照顾。2018年起,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地方属院校加5分的加分项目也将被取消。

在此轮瘦身中,也有一些少数民族加分项目得到了保留(见右表)。这些加分都是针对省内院校的,省外院校是否执行呢?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保留的加分项目

{1}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2}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3} 烈士子女加20分。

{4}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报考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报考其他院校加10分。

{5}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文考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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