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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女兵征集政策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有关指示精神,今冬女兵征集继续实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在征集对象、征集条件、选拔机制等方面作了新的调整,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名方式。女兵征集依托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在互联网上开通的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该系统,按要求操作即可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从即日开始,截止11月5日18时。

二、征集对象。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新入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三、征集条件。①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③体格条件,其他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

四、征集程序。女兵征集包括网上报名、初选预征对象、初审初检、体检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审查、审定新兵、公开公示等程序。网上报名由应征女青年自行上网完成,并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初选预征对象指初步确定参加应征的人员,由“应征青年网上报名系统”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征集任务数的数倍自动筛选;初审初检指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市(州)征兵办公室提前3-5天通知,初选预征对象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按要求参加;体检检查由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应征女青年按各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考评主要通过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政治审查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组织实施,参加政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要同时向县级征兵办公室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上两表由初选预征对象上网自行打印);审定新兵由省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双合格女青年入伍;公开公示,初选预征对象、送检对象、预定新兵名单,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进行张榜公示,有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及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应征入伍资格。

以上政策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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