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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征兵工作将于10月开始

10月11日,记者从宜宾市度征兵工作会上获悉,今冬征兵政策将“取消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据了解,征兵政策将有调整,征集对象和范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政策还规定,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征集年龄不变,男青年为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应为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据悉,宜宾市征兵工作将于本月开始,有意愿参加的青年可前往当地征兵部门咨询。

宜宾市征兵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7日)。主要工作:建立健全征兵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选调工作人员,修改完善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制;组织召开征兵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县征兵工作会议;组织各级征兵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开展征兵工作宣传动员,搞好适龄青年及其家长思想发动,激发广大青年参军热情;全面开展报名人员初审初检;有西藏、新疆新兵征集任务的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在10月17日前完成。

(二)宣传动员和体检、政审准备阶段(10月17日至11月1日)。主要工作:持续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拟于10月19日,组织市、区县、乡镇和村社集中开展“征兵宣传日”活动;拟制兵员分配方案,下达征集任务;市、区县组织体检、政审培训;领取下发体检药品试剂,完善体检设施设备;做好接兵先遣人员的接待工作;上报新兵运输和被装发放计划;领取下发《入伍批准书》、《入伍通知书》和各种统计报表等资料;开设体检站,为驻西藏、新疆部队征集新兵的地区,全面展开征兵体检、政审工作。

(三)体检、政审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23日)。主要工作:组织应征青年体检;开展调查走访,抓好病史审查;开展异地违法犯罪适龄青年清理通报工作,严格按政审规定做好政审工作; 11月15日前将进藏、进疆新兵服装运送至征集区县,11月18日前完成进藏新兵定兵工作,11月23日前将进藏新兵运抵指定地域集结,进疆新兵定兵起运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批定兵、运输阶段(11月24日至12月25日)。主要工作:对各军(兵)种的条件兵进行复查;对预定新兵进行张榜公示;搞好审批定兵工作;搞好服装发放工作,做到发放准确、基本合体;搞好新兵交接,保证新兵按时起运;严密组织新兵运输,确保安全顺利。

(五)总结评比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各区县认真搞好总结和统计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征兵工作总结、兵员数质量、体检、政审和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军队干部子女入伍情况和各类统计报表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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