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汇报

精选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心得体会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以纪实的手法,记录和揭示了一些党员干部因贪欲不遏而导致身败名裂的典型案例,揭示了腐败的危害性,对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具有警示意义。本文由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心得体会范文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纠正“四风”,近段时间,我市纪委通过不同的传播方式多次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进行曝光,要求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令行禁止,克己奉公,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多起反面典型案件,从收受贿赂到截留私分罚款,从侵占赞助费到假满不归,从贪污公款到上班时间不务正业,从市委书记到村支部书记,从市长到普通公务员,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变质、在经济上贪婪、在道德上堕落、在生活上腐化的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也给我们警示和反思。门生、杜浒、周启双、刘汉军、郑鸿鸣、向书刚、廖小军等生活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无不时时警醒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生活纪律。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反面典型,怎能不引起我们内心的警醒?怎能不使我们深省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怎能不让我们切身感受到权力也是风险、红线不可逾越?现实的教训、身边的案例,可谓触及痛处,震撼灵魂。剖析这些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四风”之害的根源,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失灵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错位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淡漠了,在于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担当淡化了。有人说:不会从先进典型中获得激励是可惜的,而不会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更是可怕的。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反面典型为镜子,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照一下自己,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谨慎起来,在觉悟上提高起来。同时要经常提醒自己,如果不思贪欲之害、不怀律己之心、不守立身之本,有一天就很可能成为别人眼中的“反面典型”。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惊心的反面典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能够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忧患之心对待一思一念,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一言一行,以“恪尽职守,夙夜在公”的公仆之心对待一职一责,真正把作风转好、把问题改好,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心得体会范文二】

党员领导干部是多年培养起来的宝贵财富。曾感叹,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这也提醒我们,即便从成本的角度看,党风廉政建设也需要加大“防患于未然”的力度。否则,不仅是人力资源上的巨大浪费,甚至可能陷入“割韭菜”的困局。肌体健康,不仅要剜除毒瘤还要对症施治;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正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这篇文章中所用的比喻,抓案子、抓线索,是“树木”;强纪律、严规矩,才是“森林”。中央纪委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并非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职能定位的深化。腐败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地方出现的系统性腐败、家族性腐败和塌方式腐败,莫不证明这一点。反腐败不仅仅是守住法律的底线,更要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严明纪律,各级党委、纪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年初,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划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第一条就是“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湖南衡阳发生破坏选举案,原市委书记虽然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没有担责、玩忽职守就是违纪。对违纪行为要抓早抓小,对不讲规矩、不听招呼的党员干部,要敢于拉下脸来批评、亮出剑来肃纪、点起名来曝光,放任自流只会养痈遗患。

纪律退一分,腐败进一尺。看看苏共亡党的沉痛教训,不正是党员丧失组织纪律的苦果吗?听听蒋介石败逃台湾后总结失败时说“共产党有纪律,国民党没纪律”,不正说明党不以规矩则乱吗?今天重温历史教训,重提政治纪律,重讲政治规矩,党员干部更需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政治的生命线,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

相对于查处大案要案产生的“震撼力”“震慑力”,严明纪律释放出一种“沉潜的力量”。不敢腐、不能腐,需要的是纪律竖起一堵防火墙,直至纪律倡导的价值内化于心,才能真正达到不想腐的境界,让党风廉政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心得体会范文三】

规矩不可挑战。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同志谈到: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和规则,而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被中纪委通报的很多官员中,第一条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因此领导干部违纪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纪律不可触碰。没有铁的纪律就无法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作为党的各级组组和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党统一之所依,力量之所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是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或是违法八项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视党纪为无物。对于此类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要敢于硬碰硬,决不能放任自流,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使纪律成为不可能撼动的铁律,才能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不是一句口号,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这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就可能失去执政的资格,可能陷入历史周期律的怪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不是一纸空文,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要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问责是重要抓手,对于胆敢试探党纪者,必须从严处理,否则建立的规矩和纪律就会成为第二个马奇诺防线

【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观后心得体会范文四】

近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该片对湖北宣恩县原县委书记曾德权、武汉工程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元欣、十堰经济开发区原党委书记、主任王旋、省科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冯芊、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应生、湖北机场集团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曹其跃等六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他们之所以违法犯罪,都是从触碰纪律红线开始的。他们一滴滴悔恨的泪水,一句句忏悔的警句,留给我们的是教训,是启迪,是警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决不可触碰纪律红线!

一要牢记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并划定了一道道红线。我们要逐条学习,牢记于心。

二要敬畏党的纪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中的主人公都把党的纪律抛到脑后,没有纪律意识,一步走错,步步走错,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汲取教训,克服“无所畏”、“无所惧”心理,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这“五笔账”,做到慎始、慎微、慎权、慎独、慎友这“五慎”,老实做人,扎实干事,不可任性。

三要严守党的纪律。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保证政令畅通;要规范言行举止,锤炼道德品行,力戒贪欲,贪欲是万恶之“源”,贪欲是腐败之始,我们只有严守党的纪律这条生命线,才不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要团结同志,不搞团团伙伙;要与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政治上,要用纪律明方向、辨是非,坚持原则、令行禁止;在工作上,要用纪律定程序、促规范,明确责任,敢于担当;在生活上,要用纪律防腐化、树形象,把住小节、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我们要把坚守党的纪律,作为责任和习惯,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要维护党的纪律。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而且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要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善意指出、提示和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造成危害的要敢于斗争,严格处理。要当黑脸包公,不能做老好人。同时,要整合资源,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公开曝光,着力维护党的纪律,净化清明的政治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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