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有力确保了全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
一、大排查大整治总体情况
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部署会后,我县随即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乡镇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从2017年11月下旬开始到2018年3月底结束),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按照“县领导包乡镇、乡领导包村”的要求,明确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和乡镇班子成员分包村的责任清单,同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向县政府递交了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责任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同时召开部署会,制定行动方案和落实“乡包村、村包户”包联责任,全县大排查大整治责任进一步层层落实。
为使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开展,我县在前期动员会的基础上,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推进会,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管领导均出席会议,龙飞县长亲自到会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对前段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再调度、再部署,深入推进攻坚行动向纵深开展。
按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步骤,一是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建立“一个清单”,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入手,层层落实车间、班组责任,悬挂条幅标语营造整治浓厚氛围,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按“五落实”将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目前企业自查自改一般隐患978项,整改率100%。二是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对企业隐患进行摸排,建立“四个清单”档案,明确隐患整改包联责任人,对隐患跟踪整改到位销号,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三是行业部门开展督导执法,推动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安监、交通等部门按照“四不两直”开展督导执法,组成38个督导组、51个执法组,检查369家企事业单位,暗查暗访12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现已排查治理一般隐患739项,下达限期整改书26份。四是强力开展烟花爆竹“利剑行动”。按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购置测爆仪等专业器材,用于烟花爆竹“利剑行动”摸排检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利用测爆仪等仪器,重点对烟花爆竹传统村居及烟花爆竹生产废弃厂房进行排查。各乡镇区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废旧厂房、出租屋和其他可疑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舍”,共摸排各类场所300多处,建立了排查情况登记台账。同时,县政府成立了4支联合执法队,每队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分别对全县10个乡镇区195个行政村开展不定期突击执法检查,自“利剑行动”以来,我县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7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60多箱,有力推进了“利剑行动”的开展。
二、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情况
为认真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冀安委办传〔2018〕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双清双提”工作,对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行动。一是组织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要求按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对攻坚行动效果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必须全部建立,内容要全面清晰,准确反映各地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实际情况。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开展暗查暗访、实施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抽查,并通过检查企业“八查八看”落实情况进行倒查。对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清单。三是安监局监察大队配合各科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真查问题,查真隐患,同时倒查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严厉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顶格处罚。
通过“回头看”活动,用制度的形式把攻坚行动中的好做法固定下来,建立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包联责任制。县安委会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县乡领导的安全生产包联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领导分包联系乡镇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了“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一表、两台账、四清单”工作制度。县安委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一表、两台账、四清单”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区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逢五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数据统计表”、“重点工作台账和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台账”和“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该制度对安监部门暗查暗访适用范围、检查方式、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规定,规范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四是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责暂行规定。县安委办联合县组织部、监察委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责暂行规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隐患排查治理、行政处罚、打非治违、倒查行政责任、严肃追责问责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几项措施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虽然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个别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不平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特别是现在已进入暑期汛期,恶劣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增多,稍有疏漏极易诱发事故。下一步,按照当前开展的“双清双提”活动安排,继续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针对在排查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让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整治中来,通过群众有奖举报,发现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严格执纪问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迅速消除隐患,也要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公开通报,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