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讨论稿1
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庄严责任和必修课。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关键是要强化“五种意识”、做到“五个自觉”。
强化党章意识 自觉把党章作为做人做事的根本遵循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从实践看,党员领导干部党章意识强不强,可从三个方面来判断。
一看是否把党章作为行动的根本指南。党章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章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作出明确规定,对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学好党章,更要用好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各项事业中。
二看是否践行入党誓词。入党誓词对党员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义务、政治底线提出了鲜明要求,字字千钧。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用入党誓词约束自己、警示自己、激励自己。
三看是否模范履行党员八项义务、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六项要求。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八个方面的义务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这些都是硬性要求。这些条件和义务就是镜子和尺子,要经常拿来照一照、量一量,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强化忠诚意识 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
党章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对党忠诚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和最根本的政治要求。从实践看,忠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对党忠诚,首先要忠诚党的理想信念。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只有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才有坚实基础。中央一再强调,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是发展,越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牢记信念。当前,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对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思想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
对党忠诚,还要忠诚党的宗旨、忠诚人民。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现实中,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把对党忠诚片面理解为对上忠诚、对领导负责,结果是顺了上面的意,冷了百姓的心。对党忠诚,就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
对党忠诚,还要忠诚党的组织。我们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不是松散的俱乐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强化组织观念,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尤其是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心同德,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强化纪律意识 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书记指出,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第一,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更严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都对此作了专门强调。夏宝龙书记也是大会小会不断讲、经常讲。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在这个问题上,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不容置疑、不容挑战。
第二,遵守纪律是全方位、无条件的。所谓全方位,就是要全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很明确,就是要全面执纪、抓早抓小,即使对轻微违纪行为,也要动辄则咎、及时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处分的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这些新要求,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所谓无条件,就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员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毫无例外地要遵守党的纪律。任何一名党员,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要求,更不能因为是一个领导干部就拒绝接受纪律约束。
第三,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国法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决定了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身份决定了你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自打向党旗宣誓以后,你就归党章管,你就已经放弃了一些公民权利。
强化责任意识 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强调义务、突出责任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也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和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
对于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来说,就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从严治党的书记。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关键是“一把手”要管党。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或主政一方,或领导一个系统、一个行业,抓改革、谋发展、保稳定,工作千头万绪,但管党治党的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抓在手上,没有任何理由推卸。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党委(党组)书记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强化抓好党建是天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沉下心来抓好管党治党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均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当“甩手掌柜”。
对于各级党委(党组)成员来说,就要落实好分管领域的从严治党责任。相较于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成员肩上管党治党的担子同样不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作为班子成员,要深刻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把肩上的责任扛起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瞪眼,敢于红脸,亲力亲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
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关键是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以啄木鸟精神、零容忍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既用纪律管住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又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搞腐败的行为,就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是问责之年,要通过问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对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强化廉洁意识 自觉守住从政用权的底线
为政清廉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根本体现,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方面,还需要下大功夫。
一要看牢自己,绝不放纵妄为。是遵纪守法、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为民谋利,还是贪图享乐、以权谋私,是领导干部每天都会遇到的选择题。也许十次中有九次选择题是做对的,但如果一次选错了,就会前功尽弃。怎么看牢自己?就要时刻牢记廉洁从政的要求,经常学习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绝不能“压线”、“越线”。对规范履职用权等方面的制度,要心存敬畏、坚决执行,真正让制度成为以权谋私的“紧箍咒”、秉公用权的“护身符”。
二要管住家人,绝不放任自流。从这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不少都与家属子女直接相关。去年,中央巡视组向我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就指出了“一家两制”方面存在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新问题。这些问题不是小节。领导干部要爱家有度、管家从严,防止家人利用你的职权捞取好处,更不能主动为他们捞取好处提供帮助。否则,就是害己、害家。
三要谨慎交友,绝不放松警惕。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交友从来就不是小事。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先富的人群比较集中。在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地要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但在交往中要把握好原则和底线,要成君子之交,相敬如宾,公私分明。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讨论稿2
9月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以“唤醒党章意识,严守党规党纪”为主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会,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会议由市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应希克主持,市中心党组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会议组织观看了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学习了新华时评《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从令案通报看中央“政治规矩”》以及《党章》总则、《党章(修正案)》内容解读等文章,围绕反面典型案例和如何增强党章意识,严守党规党纪进行了发言讨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徐松平同志作了“守纪律讲规矩”中心发言。徐松平同志从如何遵守党的纪律、政治规矩及为人为官之道谈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强调全体党员应该深刻领会“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要求,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做一个遵守党章、严守党纪、恪守党规的共产党员。
最后,市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应希克传达了8月27日市委陈一新书记在市委“三严三实”第二次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对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陈书记讲话精神,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以人为鉴,常思贪腐之害;二是要遵规守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要务求实效,狠抓当前重点工作的落实。强调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陈书记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研讨,党组成员要带头学、重点学,广大党员要积极参与、全身心投入,要结合中心重点工作进一步做好公转商贷款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具体施行,加大机关党建和窗口文明创建工作力度,扎实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讲忠诚、守规矩、提能效”专项活动推向深入。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讨论稿3
5月8日至10日,*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浙江调研。在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上,他强调,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当前全党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思想,严明纪律,我们要以增强纪律意识为前提,制定严密的党规党纪为保证,坚持严格的执纪问责为关键,不断加强纪律建设。
严明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全党纪律意识
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员在模范遵守国法的同时,要严守党纪。王岐山特别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国法包括宪法及法律法规,主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覆盖的对象、范围是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见法律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对全体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的底线。
政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关系着政党的组织性、行动力和统一性,进而关系到政党的生命力。只有严明政治纪律,才能保证党的纲领和目标顺利实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虽然其党内法规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他的直接效力仅适用于党内,直接约束对象仅是党员和党的组织,对党员之外的人员没有约束力。
普通人入党是在政治认同的基础上自愿的行为,一旦做出选择就意味着接受了党规党纪约束和限制,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对党员来讲,他们是国法、党规的双重实施对象。作为公民,要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作为党员,要遵守党章及党内法规。我们要认识到由于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党的奋斗目标和所肩负的使命,党章党规党纪所提出的对党的领导与执政行为规范要求,有些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有些在相关法律不做规范,而党内法规却有着清晰的要求。这意味着不仅任何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还要受到更为严厉和苛刻的党规党纪要求,他们作为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某些权利因此而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有些对普通公民没有明令禁止,实践中以道德约束的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有损于执政党的威信,有损于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会在党内法规中被明确禁止。如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需要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总体而言党内法规力度严于国法、标准高于国法。党的领导干部,经过党组织和政府的选拔程序,同时具备了领导和公民的双重身份。他们不但要履行公民义务,要承担党员的义务,还要履行作为党的干部和公务员的特殊义务,承担与其特殊身份相关的责任。一方面,一般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某些权利如个人隐私,因领导干部身份牵涉到他人、社会乃至国家的重大利益而要受到法律和党内法规更多的限制。另一方面,作为领导干部,是党员群体中的“关键少数”,必须以高于一般党员的标准要求他们。以确保政党的政策的主导性和行动的有效性。
总之,党员除了严守国法,还必须接受更严格的党规党纪的约束,领导干部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毋庸置疑,任何纪律都是一种约束力,都具有强制性。但党的纪律绝不是提倡盲目服从,而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的,高度的自觉性来自于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严明党的纪律必须从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养成自觉贯彻党章、执行党的纪律和法规制度的习惯。
严明党章党规党纪,推进制度创新
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建设,构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党规党纪,并有着长期行之有效的党内政治规矩,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是,与党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及党建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相比,党规党纪还存在不能及时更新以适应新形势、原则性强而操作性不足、现有制度衔接配套不足等问题。我们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持续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相关的党规党法,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对各项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硬化,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为党员干部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纪律要求提供明确清晰的标准。在推进制度创新中,王岐山同志提出要及时修订党纪处分条例。
推进制度创新,首先要处理好党规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在其中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坚持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要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并且要以此为标准来审查监督各项党内法规与党纪,确保在突出党的建设自身规律的同时,防止和纠正可能超越宪法和法律范围的各种党内法规中的具体规定。
二是,要明确虽然由于党居于领导地位,领导国家和社会开展工作,党规党纪和国家立法的规定主体对象或者事项有时是会出现重合,但两者在主体、范围、对象、重点和方法上有区别。应该提高党内法规的立法技术,明晰违纪的情形及惩处的方式,把党内法规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去除,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造成“纪”、“法”不分的问题。
三是,党纪、党规与国法从思想理论上来说是一致的,从本质属性上来说是同一的,从规定内容上来说则是互为补充和促进的。在实践中,一方面,要加强党规党纪在制度设计、规范内容、制定技术以及与国家立法配合衔接,使之更具严密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另一方面作为立法的一个重要源头,要及时将党规党纪中成熟的直接规范公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适时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
推进制度创新,其次要突出党规党纪自身的特点,更加强调组织意识、规矩意识,兼顾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认真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突出政党纪律特点,把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出来、具体化,重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作风纪律建设,使党规党纪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情操。
严明党章党规党纪,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保证党规党纪的效力和权威,关键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同志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责任,必须解决“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做到有纪必执、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我们要用最严谨的党规、最严格的党纪、最严肃的问责,督促各级党委和纪委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把严格执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决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徒有其表的“纸老虎”,要加强党纪监督的严肃性、强制性与平等性,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要敢于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关系网、利益链。要坚持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确保党内不存在不遵守法律的特殊公民,也不存在不遵守党章党纪的特殊党员。要保持执纪标准的统一性,执行纪律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或者“功罪相抵”。尤其要加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让不收敛、不收手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
当然在执纪中,还应当坚持党的一贯方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先、警示在先,对干部的问题发现在早、处理在小。对发现的问题,该批评教育的严肃批评教育,该函询诫勉的及时函询诫勉,该组织处理的认真作出处理,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把从严要求与激励关心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讨论稿4
5月4日,市人大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立华以普通党员身份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宝臣、副秘书长段锐会等党员参加了学习会。
会上,秘书长刘宝臣、副秘书长段锐会分别围绕主题交流了心得体会,第一党支部书记方宁围绕《党章》进行了专题党课辅导,支部组织委员吴海涛、宣传委员刘体福作了表态发言。
赵立华主任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党中央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有效载体,是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有力保证。要准确把握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人大机关的党员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工作激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新的姿态更加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
赵立华强调,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自身建设。人大办公厅作为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枢纽,党员同志应树立自觉意识,坚定工作自信心;正确认知自我,保持阳光健康心态;要重规矩、守规矩,坚持用心做事,努力超越自我。
下一步,市人大机关第一党支部将采取支部集体学、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交流心得等形式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同时,还将围绕市委提出的“美丽发展”、“十个全覆盖”和扶贫攻坚工程、“三个一批”等中心工作,就如何加强人大监督,推进工作落实开展座谈讨论等,力争通过学习教育,促进工作开展,达到市委提出的“两个改造、三个提升、四个突破”目标,做一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