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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优秀篇】

 动物之间的问候,植物之间的点滴,人们之间的交流……这些都可以是情感的表达,而我们人类也可以借助动物抒发我们的感情。欢迎欣赏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

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1】

昨夜与同学聊起了狗,今便想记下来。

我与狗相识相熟有近五十年了,自小就偏爱与狗玩逗。记得小时村里的狗不是很多(只因个户人家养它不起),大多是队里用来护羊群的,狗也大公无私的很,一般就和干部一样,吃的是派饭,常也饥饱不一,倒也还吃得瘦骨顺溜,飞跑也轻盈,人也不怕它的,大多是那种个子较高的太行犬。这种狗是可与狼打架(那时年狼多),还有牧羊的作用。闲暇时,羊官与爱狗的儿童只要大叫几声,即使在二里以外,便也可急奔而至,摇头摆尾好是可爱。

现今养狗人是越来越多,狗也繁殖多快,大有狗头赶超人口之势,狗种也多了不少,名字自然五花八门,国内外兼有。一些狗粮店、狗医院、狗市场也应用而生。又见网上有人用来斗狗赌钱,狗伤人乐,更有被当场咬死,残忍至极,此种伤害动物的行径着实令人厌恶。

相反,一些大户人家把狗当宠物,更有把狗当儿女来养,爱如掌宝,梳洗打扮,不厌其烦,穿衣戴帽标致的很,屎也不吃了,衣食住行自然很好,狗也常狗仗人势咆哮撒泼、娇横霸道吓唬路人,给人以官二代的感觉。

鲜明对比的是:一些不美观、不听话、品种不好、伤病的狗常被弃于街头,便成了野狗,是为狗类的‘劣等公民’了。而这些狗又大多脾气不好,也不太讲理,霸气得很,大多还也吃屎,遇食与过路是不管不顾的。

但凡在走情季节,常成群结队发疯似得抢斗,用极其迫切的举动诉其热情,即使打斗受伤,血流满身也恋恋不舍。但有路人来过也常被咬上一口,着实令人不爽。而小城镇又无人问管此事,也就无奈了,令人憎恶。

但思至此,多念及打狗与买狗人了,野狗者不如杀吃了也罢!这定然又是废话,无狗何成?也断然不可打(有动物协会,还有义愤大众)。

又想,人狗通性,假或有一些走狗类的对号入座,和我叫起真来,找来理论又当如何?固还是打住为好。

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2】

门前过人的时候,它总会起身徘徊几步,再蹲回门后,不知是警惕还是讨人欢喜,反正从我小时候,它就一直如此,让人觉得它是吃饱闲的消化代谢物,开始时这就是回忆中最初的模样。

人随着时间的流逝,狗也逐渐强壮,衰弱。在身体的变化中,那整片回忆都化满心田。

狗吠人心乱,每当缓缓的进入那片海,这海水就会“汪汪汪”的叫个没完,只得教我从沙滩滚回被窝,那狗叫声真心惹人厌恶,只得破口大骂“别叫了,再叫就打死你,”狂骂以后,那厮指定夹着尾巴乖乖的滚出去,它可不只是晚上令人厌恶,白天更是如此。

记得我和老妈在墙上挂玉米,隔壁家的老李头拿着棍就冲进院里大喊“小伟他妈,你家那畜生上次把我家那只老乌鸡咬死了,你们不管,它这次又来毁俺家别的鸡,这一下子就是三只啊,你嫂子在家抱着死鸡就是哭,你说说该咋办吧”。我妈从梯子上下来,边解围裙边说“他大哥,别生气,我让小伟出去找它,把它拉回来,你可劲打,出出气”。这下老李头更气了,把棍往地上一扔,大喊”那咋行,你家狗咬死了鸡,叫我打,我又打不死,命抵命都算不上,还让我出气,那砸不说赔俺家死鸡的钱啊。”“俺给孩他爹打电话,一会让他从集镇上取点钱,按咱这里的价格按斤买了那几只死鸡,中不?”老李头蹲下来提了提鞋笑了笑说“中,那咋不中类啊,小伟 你也别慌的找那狗去了,快进屋给你爸爸打电话,取点钱把上次那只老乌鸡也买了吧,恁大娘昨天炖了 还没舍得吃”我呼呼的跑进屋里打了电话,事还没说完,电话那头就开始骂那该死的狗了。老李头,听了我的几句电话 乐呵呵的捡起棍子就走了。时间也就那么几秒的停歇,我妈就冲进房间拿出捶衣服的棒子往外跑,想必那狗要遭殃了,相比那狗也该死了。

那狗也真是的,不管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还是狂风肆虐,大雨瓢泼,它都在院子里饱尝摧残,一直安安静静的待着,从不离开,从不外跑。我想,它是怕走了,或是真的偶尔走丢了,也不会有人去寻找,甚至去在意。这也应该就是那些从来没有被爱的独有心里吧。

其实那狗原来的生活也是蛮滋润的,有事没事就会与邻村的小花狗在村头附近的苞米地溜达一圈,偶尔也会为那只小花狗偷上谁家一点肉腥儿,玩一个小浪漫。幸福嘛,总是转瞬即逝的一种存在感触,对人如此,对畜生更是这般。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小花狗的出现,那狗也仅仅是蹲在门外向村头望去,我不知道它所望向的远方是在期待什么,又或者仅是眺望罢了。后来又过了很久,才听别人提到,那只小花狗在偷吃别人家鸡时,被活活打死了。核对一下记忆,我也发觉了那狗曾在那时也是一身血渍。它们两个一定是合伙作案的,只是那狗运气好没被打死而已,当我想通了事情原委,好想大义凛然的嘲笑那该死的畜生。我这些都只是我想,所以大义凛然的嘲笑也是自以为是的无知。为何无知,因为事情不是按我所想的发生过。

历史在不经意的某一天,那傻狗和往常一样去找它的女神,悠闲的迈着狗腿子,走着抑或跑着,想着抑或念着,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傲慢,一副秀恩爱死的快的?瑟。 它傲慢着了?瑟,?瑟又蔑视着傲慢,总以为日子里的时间是永恒的,却不知突然会发生什么,因为突然间真的会发生什么,一阵急促的狗叫声从女神主家的附近传来,不必分析,女主出事了,那狗疯一样的冲进院子,一群人正在拿着农具殴打已不再站立着的女神,那狗向着打击点的中心扑去,去掩护苟延残喘的女神,去吠叫那群人皮下的畜生,畜生和畜生的挣闹,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打,待到那群畜生力竭的时候,那只畜生也不再疯狂了,只管趴在它女神的身上,无论这地上的血是女神的还是那狗的,在那群畜生眼中,这只是泄欲后流出来的战果而已。那狗叼起女神离开了犯罪现场,那个对人来说的犯罪现场,那个对狗来说丧失温情权利的现场,它向着那里走了,没人知道那里是哪里,只是知道很远,远到没人去过。

在它远离后的时间里,相对我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不会去在意每天都类似存在而又是否真的存在的东西,只是在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看到回来的它满身伤痕,那个瞬间以后我不再看到什么悠闲与洋溢。深深地只记着,它开始杀鸡,但是一点也不吃。我想这不是爱好,而是对往日历史中的祭奠。

畜生终归是畜生,生死买卖的权利始终掌握在人类的手中,由于它恶贯满盈的复仇,老妈将其卖给了屠夫,据说,在被送往屠宰场的路上,它挨了一斧子后就逃跑了,至今依然逃跑着。

想,这次逃跑和上次葬送它女神尸体的地方应该会是同处,在那里 永生远离了纷扰,永世爱到了埋葬。

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3】

说起养宠物,这要缘于我的一位朋友,有一次,我去她家玩,开门一刹那,首先出来迎接我的,居然是她家的小成员--狗狗,是一只很萌的贵宾犬,就那瞬间,我既然决定要为我家增添一个成员,而这个成员不是孩子,而是狗狗。

很快,这个所谓的小成员就已经加入了我们的家庭,起初,我是不愿意养,觉着每天上班已经很累了,回到家还要为这个小家伙打扫屎场,还有被她搞得一塌糊涂的战场。但朋友说,养到一岁后就会很听话了,好吧,为了熬到她听话的时候,我只好找这个借口来说服自己去为她清理垃圾,还有一周一次洗澡,每每这小家伙洗澡的时候,我就头疼不已,因为她老爱动还不说,还得给我甩一身的水,看着她很无辜的眼神,我简直没有想修理她的冲动。

人家都说女要富养,虽说我家这个小成员,不属于人类,但从性别上来讲,也属于女,所以我称之为丫头,为了照顾好她,我还特意在网上查询资料,要如何挑选狗粮,怎么样才知道喂给她的量是合适的,总之这些种种,有了这些知识总算也能好好照顾她了,也正是因为这样,身边很多养狗的朋友,每每遇到什么问题,总爱先问问我要如何处理,又或者是生病了要去哪家宠物医院看病不会被坑。

不知不觉中,丫头加入我们的家庭也有一年半的时间了,现如今已经是一个出落得人见人爱的美女了,每每出门总是不乏小朋友或者是大朋友逗逗她,小朋友甚至是求着她的妈妈,让给养一只呢。

也果真应了朋友的话,丫头现在非常听话,每天下班回家,家里都是完整无缺,没有丝毫的混乱,而且每次她总是用她最热情的方式迎接我回家,又是跳,又是叫,欢呼雀跃着,我一整天上班的疲惫和烦闷的心情,也就在此刻烟消云散,便不会进入家门,原来,这小家伙的感染力量有这么大。

自从有了丫头后,每每看到新闻上面关于狗狗被宰杀之类的消息,心里特不是滋味,记得小时候,姥爷给我说,他从不吃狗肉,我问他原因,姥爷说,吃了狗肉运气不好,而且啊,还会得健忘症,虽然我并不是因为姥爷说的这个原因才忌讳吃狗肉,狗是人类的朋友,而是我无法接受人类的残忍程度,残忍到将我们自己的朋友送上我们的餐桌。

在人的世界里,可以容纳百川,而狗的世界,你就是她的全部,所以不管怎样,哪怕是不喜欢狗狗,也请善待他们,不要让他们走上我们的餐桌,就算是为我们自己积善缘吧。

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4】

1953年的时候,她,已是初一年级的学生了。之后的日子,进入了一层层安静的重雾。浓密的闷雾里,是几束黄灯偶尔挣破大气带来的一种朦胧。

五点半起床。在冬日的清晨,背着比自己大一倍的书包,跑着微湿的步子,去了。清晨六点一刻开始早读,深夜十一时离开学校。回家演算100道练习题,一阖眼就该上学了。每次测验,都按100分为标准。86分的同学得给教鞭抽十四下。道道红印成了日常生活的点缀。有时老师不想拿教鞭,就一个个排队,让她扭你的眼皮,肿到黄昏还在疼。有时老师有力气,就直下讲台,把同桌的两个人的头撞在一起,砰……每次早饭,她都是含着泪吃的。为什么呢,老师那么残忍。老师常常穿一种小腿背上有一条线的细袜。她就在那棵大树上看老师:花衬衫,窄裙,高跟鞋。口红,项链……有的时候,她想过死。生不如死的每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上了省中,她去向老师道谢培育之恩。老师摸了摸她的头,送了她一本日记本,上面写了八个字。小学老师送给她的八个字,鲜活起来,过去的种种,化作一群群的蝴蝶。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它的色彩眩目而飞舞、而神迷。所以,她一年年的活了下来,只为再生时,蝴蝶的那不一样的颜色。

说实话,这篇文章开始我没看懂。故事前面发生的一切,和蝴蝶的颜色,有何关系?那细尖的高跟鞋,让多少自尊破碎。那凶狠的心肠,摧残了多少少年的心。这种老师,血一样的唇,刀一般锐利的眼神,碰到,就会出血。这篇小说的作者“她”是陈平(三毛)。那八个字,写的是:陈平同学,前途光明。就因为那八个字吧,三毛理解了老师,原谅了老师。小学阶段的那些事情,深深地刻在脑海中,痛苦、难熬,慢慢幻化成生活中特殊的点缀,化成蝴蝶的彩色飞舞。事情再好再差,也有终结。所以,亮丽的蝴蝶,会朝生暮死吧。那个老师,一定是纱帽山谷底最亮丽的一只蝴蝶。

再生时,每一只蝴蝶都有着不一样的颜色,那又会是怎样的惊喜呢?

描写动物的名家散文【5】

20世纪初,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一片葱绿,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美丽而活泼的鹿在林间出没,但鹿群的后面常常跟着贪婪(tānlán)而凶残的狼,它们总在找机会对鹿下毒手。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繁殖得更多一些。他宣布凯巴伯森林为全国狩猎保护区,并决定由政府雇请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枪声在森林中回荡。在猎人冰冷的枪口下,狼接连发出惨叫,一命呜呼。经过25年的猎捕,有六千多只狼先后毙命。森林中其他以鹿为捕食对象的野兽(如豹子)也被猎杀了很多。

得到特别保护的鹿成了凯巴伯森林中的“宠儿”,在这个“自由王国”中,它们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育,自由自在地啃食树木,过着没有危险、食物充足的幸福生活。

很快,森林中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只。十万多只鹿在森林中东啃西啃,灌木丛吃光了就啃食小树,小树吃光后又啃食大树的树皮……一切能被鹿吃的植物都难逃厄运。森林中的绿色植被在一天天减少,大地露出的枯黄在一天天扩大。

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到1942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gǒuyáncánchuǎn)。

罗斯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着鹿群的种群稳定。这是因为,狼吃掉一些鹿后,就可以将森林中鹿的总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程度,森林也就不会被鹿群糟蹋得面目全非。同时,狼吃掉的多数是病鹿,又有效地控制了疾病对鹿群的威胁。而罗斯福下定决心要保护的鹿,一旦数量超过森林可以承载的限度,就会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给森林带来巨大的生态灾难。也就是说,过多的鹿会成为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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