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小学毕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锡教发〔2015〕5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小学毕业考试工作,根据《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小学毕业考试坚持促进实施素质教育、坚决贯彻落实省“五严”规定,积极推进“减负增效”,努力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新课程理念,促进学校不断深化课程改革,优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教师积极探索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模式,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高考状元多少分和日程安排
小学毕业高考状元多少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他学科为考查)。
考试日程安排:
6月18日上午8:30—10:30 语文
6月18日下午2:30—3:50 英语
6月19日上午8:30—10:00 数学
三、考试办法和命题要求
1.小学毕业考试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以及各级教研机构指导下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和制卷可委托有关教研机构办理。
2.各科考试命题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意增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核心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学生的合理创造留有一定空间。
3. 考试命题范围确保不超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坚决杜绝偏题、怪题。要充分考虑合格率,控制总体难度。
四、考试结果的处理
1.小学毕业考试(考查)成绩一律采用等第制记分。记分等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卷面成绩采用百分制的,记分时须转换为相应等第。
2.各小学要建立规范的毕业学生电子档案,并及时录入学生考试、考查成绩和操行评语。学校不得排列和公布学生考试名次。
五、有关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学校管理中心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基层学校要切实做好小学毕业考试的组织指导工作,严格把好命题关、考试关和阅卷关。要加强对考试组织的巡视和检查,确保小学毕业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2. 小学毕业考试结束后,各地各校应适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注意发现各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落实改进措施。
3.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达到标准,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毕业成绩有不及格的,准予补考,补考合格准予毕业,补考不合格准予结业。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均升入初中。
无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