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幼儿园暑假及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暑假,确保秋季开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学校假期安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和秋季开学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暑假放假时间和新学年开学时间安排

全市小学(含特教学校)和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星期三)至8月31日(星期一),9月1日(星期二)正式开学,假期共62天。全市中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3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一),9月1日(星期二)正式开学,假期共60天。

二、切实做好放假前的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期末质量检测和操行评定等工作。

各校要认真组织好学校期末质量检测及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整理、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资料,做好学期总结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2.认真做好放假前学校安全检查和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要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一次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和提醒家长严防溺水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保护好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认真组织好假期各项活动

1.切实做好教师的假期学习、培训工作。

要做好新上岗教师、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义务教育新课标教师的培训工作,做到“不培训不上岗”,确保高中新课程实验和义务教育新课标的顺利实施。要进一步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敬业爱生、奉献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使命感。

2.切实安排好中小学生暑假生活。

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要科学合理地布置暑假作业,不得随意加大学生的作业量;要立足本学校的实际和学生的年龄特点,为每个年级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假期活动计划;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切实组织相关读书活动,组织学生利用暑期认真阅读优秀书目,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紧扣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的主题,利用暑期时间,鼓励学生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创新实践的能力。

3.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占用学生假期休息时间进行补课、提前授课或参与其他办学机构的授课活动,坚决禁止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

4.认真做好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

各地各校要根据《2015-2016学年度新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要根据“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严禁招收片区外生源;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任何名义按层次设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更不得以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学生收费。

四、认真做好学校秋季开学各项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制定新学年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要尽早与新华书店取得联系,确保各类教材和教学用书提前到位。要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维护、校舍维修、校产财务清理、文书资料归档及教学设备、教学仪器的维修、购置等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工作能进入正常状态。各高中要提前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后高一新生为期一周的军训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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