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

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一

各市(行署)旅游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抚远市旅游局:

按照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为树立我省整体旅游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推动旅游的良好氛围,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一)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为:“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主题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企业参与其中,共邀广大公民共享各地旅游建设成果,提升旅游休闲意识,携手进入大众旅游*。

(二)“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爱龙江。

二、活动时间和会场设置

(一)活动时间:5月19日-5月20日。

(二)会场设置:我省“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设在黑河市,5月19日在黑河市举办全省“中国旅游日”活动启动仪式。黑河市使用“中国旅游日黑龙江省分会场活动”名称;其它各市地使用“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等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人士、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各市地和相关单位应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活动。借助3月22日全省举办的“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公益行动暨黑龙江省文明游客征集活动造势,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市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市地旅游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填妥所附表1,于3月28日前报送省旅游局。

(二)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日”活动和惠民措施的汇总统计工作。省旅游局将汇总各地“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活动和惠民措施后报国家旅游局统一开展宣传报道。请联络人填妥所附表2和表3,于4月12日前上报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lyjlz@126.com。

(三)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工作。请于5月23日前,提交本市地“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发至slyjlz@126.com邮箱。

(四)各市地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

联系人:刘? 电话(传真):0451-85978637。

邮�䣺slyjlz@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旅游日”联络员表

2.“中国旅游日”分会场情况表

3.“中国旅游日”景区景点惠民措施统计表

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二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认真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效果显著、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系列活动,调动社会和企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共邀广大公民共享各地旅游建设成果、深入体会全域旅游新内涵,提升旅游休闲意识,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携手进入大众旅游*。

二、活动原则

(一)广泛参与。注重发挥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广大游客参与“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积极性,突出活动的大众化、群众性特点。

(二)公益惠民。鼓励调动社会资源、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推出各类旅游公益惠民措施和促销活动,使“中国旅游日”活动更多地惠及民生、惠及百姓,让文明旅游深入人心并化为自觉行动。

(三)突出主题。紧紧围绕“中国旅游日”和“文明旅游”活动主题,策划宣传并开展活动。

(四)创新形式。鼓励各地推出社会影响力大、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活动。

(五)节俭高效。在举办相关活动中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三、活动主题和口号

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为:“旅游促进发展,旅游促进扶贫,旅游促进和平”。主题内涵是: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扶贫脱困,和平使者、友谊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旅游、参与旅游、支持旅游、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中国旅游日”宣传口号是:爱旅游、爱生活。文明旅游宣传口号: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从我做起。

四、活动时间和名称

5月19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活动的时间,活动时间可延展到5月19日前后时段。我市将于5月19日在市鹰城广场举办“中国旅游日平顶山分会场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请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同时开展系列活动,名称可用“中国旅游日XXX(地区或景点名称)主题活动暨为平顶山加分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五、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主题活动。围绕“中国旅游日”活动主题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积极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5月19日当天或前后时段的相关活动。

(二)广泛开展公益惠民活动。倡导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倡导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在线旅游等企业推出优惠措施,吸引更多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公益性旅游活动;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学生等特殊人群的门票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并推出互惠措施,并将拟采取的公益惠民举措向社会公告。

(三)广泛开展旅游企业优质服务活动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活动。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重点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旅游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利用旅游日契机,深入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大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游客文明素质,引导游客文明出行、安全旅游、绿色消费、理性维权。

(四)深入开展“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在“5.19”当日及前后时段,全方位、多视角报道各地组织开展“中国旅游日”及文明旅游宣传活动情况,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受益的生动事例和各地推出的公益惠民举措、文明旅游典型事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请各县(市)区明确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工作,汇总上报辖区内各景区的惠民措施,并明确专人作为“中国旅游日”活动联系人,于5月9日前报市旅游局。

(二)做好“中国旅游日”活动总结。请在旅游日活动结束三天内,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等报市旅游局。随文附上5张高清图片及图片说明。

(三)各县(市)区举办的“中国旅游日”活动须严格遵照《中国旅游日标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中国旅游日”标志及口号。

联系人:市旅游局执法大队 赵团平

联系电话:2882592,传真:2882565

邮箱:pdsslyzfd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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