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全国科普日是哪一天,几号

全国科普日是哪一天,几号

9月17-19日

全国科普日活动通知1: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各高校、企业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科协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动员全市共同参与创新创造创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促进全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为幸福泰安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市科协联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市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系列活动安排在8至9月份在全市开展,启动仪式定于9月20日前后择机举办,届时另行通知。

二、活动内容

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围绕大力普及传播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大力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大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集中动员组织学会、企业、学校、社会机构等,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联合活动,向公众宣传我国科技发展成就,全面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广大公众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组织科普教育基地、农技协等举办科普宣传和服务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组织社区、乡村结合各自实际,自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

1、科技创新成就展览行动。举办全市科技创新产品展示,激发全市科技创新热情,树立“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的思想。

2、校园科普联合行动。各级科协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进校园系列科普活动,如科学家、科学剧、科学实验走进校园,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送给青少年,启迪他们的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

3、社区科普益民联合行动。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科技改变生活等方面科技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创新参与意识。

4、科普惠农兴村联合行动。围绕精准扶贫战略,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方针,组织农业专家,动员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特别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带头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遵循科普对象精准化、科普内容精准化原则,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新农村建设等相关科普活动,将科普带进乡村,提高农民科学认知水平。

5、科技馆科普主题日行动。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围绕主题开展具有科技馆特色的主题展览展示、巡回展览等科普活动,全面普及科学知识,激发公众热情。

6、科普教育基地主题日行动。组织各科普教育基地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企业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积极推出与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宣传活动,开放博物馆、实验室等科技场馆,组织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参观体验,发挥科研院所的科普能力。

7、高校、企业科协科普宣传行动。各高校科协组织大学生结合自己专业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活动及科普创作活动;各企业科协组织职工开展技术创新、革新活动,开展面对职工的科普宣传活动。

8、学会专家(志愿者)科学传播行动。组织学会专家(志愿者)在全国科普日期间聚焦热点科技和公民身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讲座、咨询活动,倡导公民贴近科学、融入科学。

9、“科普中国”落地应用行动。组织社区及乡村居民、中小学生、大中专学生、企业职工,网上搜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cast.org.cn/),点击进入“科普中国”,再点击自己喜欢专栏,或观看视频、或在线阅读、或在线学习,熟悉“科普中国”的浏览应用,让“科普中国”成为人们生活的伴侣,成为人们解决科学问题的主要手段。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不仅要组织好本级活动,还要积极参加市级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格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抓紧谋划本单位、部门全国科普日活动,将重点活动填写“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8月10日前上报到市科协科普部,市科协将择优编印泰安市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一览表并向社会公布,吸引广大市民参加,各单位务必把活动做实。

2、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总结,连同工作图片一并于9月30日前上报市科协科普部。

3、请各单位、部门挑选部分有特色的重点活动,参与中国科协网上活动申报,并于活动结束后申报市级特色活动优秀单位(附表3),连同总结、图片一并上报到市科协科普部。

四、工作考核

我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市科协将会同联合组织单位,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总结材料及对活动开展的抽查情况,对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全国科普日活动情况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泰安市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所举办活动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单位授予“泰安市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

五、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各单位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中科院官网(www.cas.cn)和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

全国科普日活动通知2: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国家“科技三会”、省“科技两会”精神,切实履行 “四服务”工作定位,激发全社会和公众创新创造创业的热情,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和省《关于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市科协、市教育、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决定联合举办石家庄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主要内容

今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主题是“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各部门、单位要以“大力普及传播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大力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大力倡导科学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好现场和线上科普活动。详细内容见《2016石家庄市全国科普日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和名称

石家庄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暨启动仪式定于9月19日在长安区金谈固嘉园小区广场举行,9月17日—23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部分活动可提前启动,主题贯穿全年活动。悬挂条幅,名称统一为:×××市(县、学校、协会、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务求实效,坚持“高效、勤俭、务实”的原则,围绕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注重互动体验,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突出重点活动,抓住重点人群,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指导,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重点活动,于8月8日-9月2日登陆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http://hd.kepuri.org/)填报重点活动登记表(申报内容参见附件1)。9月2日前,将重点活动登记表(每个单位至少3项)电子版发至市科协普及部邮箱。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注意收集活动信息(包括相关图片、影像资料),挖掘先进典型,于9月2日-10月28日登录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管理网站提交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图片3-5张)。推荐的优秀项目包括 “全国科普日特色活动优秀单位”、 “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今年还将加大对网络在线传播活动的考核表彰力度。9月30日前,将拟申报奖项申报表及相关图片电子版发至市科协普及部邮箱。

四、其它事项

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部门、单位可自行登陆中国科协官网(www.cast.org.cn)、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中科院官网(www.cas.cn)、中国数字科技馆网站(www.cdstm.cn)进行查询、下载、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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