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安市小学放寒假时间通知

据西安最新新闻获悉: 16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全市小学于2017年1月14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17年1月21日起放寒假。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同时,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禁各类补课行为。

  另外,2017年春季开学,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正式上课。全市中小学于2017年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学年秋季开学,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寒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在放寒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重污染天气防护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传染病、烟花爆竹伤害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严禁学生到结冰的河面、湖面和水库里玩耍,教育引导学生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各区县、学校同时要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1、严禁利用考试成绩排名

西安市教育局同时明确,全市中小学于2017年7月5日起放暑假;新学年秋季开学,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对于即将到来的寒假,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学校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对学生基础性发展和学科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和学生家长沟通。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2、严禁各类补课行为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各类补课行为。学校应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要求假期区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的乱办班、乱补课、乱招生、乱收费等现象开展集中督查治理,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教育局要给予严肃处理。

3、教师假期须准备一周新课

同时,要求学校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教师至少要提前备好下学期一周课程,保证开学上好新课。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考试安排,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同在寒假玩耍的同时,同学们也别忘了要保护好自己哦!

小学生寒假注意事项: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

2、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

3、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拥挤。

5、文明乘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不坐破旧车辆。

二、注意水的安全

不要到河边、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到这些地方必须有家长陪同。

三、电的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使用家用电器。

2、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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