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精选关于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两会"期间及前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下面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快来围观吧。

[关于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2月14日,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海州立井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3人死亡,1人失踪。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中央领导同志极为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遇难人员,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为切实贯彻1月1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真正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扎扎实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安排部署,在"两会"前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大力度落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辽宁阜新"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要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第一,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要根据需要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带病运行的设备要进行修理和更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要坚决予以淘汰。第二,要集中精力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中遗留的各种隐患,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隐患整治的进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第四,要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作业人员和春季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第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加大监管监察力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专门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以往发现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治情况要逐项落实,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产煤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各煤矿企业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6号),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立即开展全国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督导,深入开展瓦斯集中整治;加强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煤矿生产行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

二是全面加强"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监管部门要做好对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车辆、船舶、飞机带隐患运行,坚决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上船、上飞机。民航安全监管部门还要认真检查飞行员训练和执勤标准的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超时飞行现象,加强适航和机务维修管理,强化空管运行管理和空防安全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公园、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安排足够的力量,维持好公共秩序,确保安全。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安全运行。举办群众性活动,必须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并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要认真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按照《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规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要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井,严厉查处已经取缔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违法行为;要继续整顿尚未验收的非煤矿山,对验收后安全管理严重滑坡,发生了重、特大事故以及安全评估确定为D类的非煤矿山要坚决停产整顿,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依法关闭。同时,要对2004年以来历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复查,对尚未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查清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9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字〔2004〕4号)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字〔2005〕1号)的要求,下大力气研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经营单位的监管。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要对民爆器材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要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造成的重、特大事故。

四、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

"两会"期间及前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重、特大事故和险情做好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期间的职责,确保救援物资充足和救援措施得力。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出访、出差;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各省(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本地区各类伤亡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传真:联系电话:)。

二OXX年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昌东工业区,扬农管理处,区直有关单位:

201X年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发〔201X〕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营造祥和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全面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促进全区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我区“四大跨越,一个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当前重要工作日程。各镇、街办、昌东工业区、扬农管理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靠前指挥,关口前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零控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当前雨季以及节后复工等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突出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认真做好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实行销售店专柜经营和运输配送制度,坚决打击无证销售行为。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危险行业中调整岗位的职工,要按规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是突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要继续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疲劳、超速驾驶等违章行为,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要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畅通;做好特殊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船的检查力度,防止发生泄漏事故;要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要切实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设渡口、农用船非法载客。

三是突出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医院、宾馆饭店、歌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安全设施齐全完好。要严格大型集会的审批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管理。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督促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加强对工地设备、设施特别是临街脚手架、井架、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加固措施。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各风景区、公园、游乐园内的车辆、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对锅炉、升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六是加强教育、卫生、文化、工商、电力、农机等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整改,严禁摆形式、走过场。

三、巩固成果,保持高压,纵深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冶金、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切实做到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对已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完善预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严防因施救不当导致事故扩大。

全国“两会”期间,区安委会将成立督查组对各镇、街办、昌东工业区、扬农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镇、街办、昌东工业区、扬农管理处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督查组,对各自管辖地区和行业领域进行督促检查。并请各地、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区安委办(电话/传真:)。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两会”期间要执行安全生产每日一报制度,每天下午3:00时前向区安委办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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