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48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的活动通知两篇

每年的4月22日定为"世界地球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第48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组织开展第48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一: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单位、有关学会: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7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329号)要求,结合今年活动主题,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现就开展好我区第47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确定“十三五”期间世界地球日活动的主题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呼吁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方式,各单位、处(室)和学会举办活动时,要使用统一的宣传主题,在此基础上,也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二、活动时间

从4月17日(星期天)开始,至4月23日(星期六)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各单位、处(室)和学会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活动周主题,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倡导绿色简约生活”。

(二)国土资源科普基地要免费优惠向社会开放,做好“四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一场科普电影,宣传最新科技成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三)厅宣教中心负责在门户网站开设4.22地球日活动宣传专栏和发送公益短信,要充分利用厅办公楼大屏幕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渠道,对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成绩和宣传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报道,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国土资源部将免费提供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和宣传视频,各单位、处(室)和学会可根据需要通过部门户网站地球日专栏下载使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处(室)和学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各单位、处(室)和学会要切实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宁夏地质局、宁夏煤田地质局、厅宣传教育中心、国土资源调查监测院,宁夏地质学会、宁夏土地学会应在3月25日前将拟开展宣传活动周初步方案报厅科技与合作交流处。

(三)各单位、处(室)和学会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将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代表性图片3-6张(及文字说明),于4月26日前反馈给厅科技与合作交流处审核后上报国土资源部宣教中心。

(四)为了做好地球日活动周宣传活动,厅将对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单位、学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联系方式

关于组织开展第48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二: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46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5]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宣传活动周的各项工作。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地球日宣传活动周的组织工作,要围绕“十二五”期间“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益”的主题,按照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在活动周期间要开放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及有关博物馆、展览馆等;同时协调当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矿山公园等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开展有本地特色的宣传活动,并收集上报有关图片音像资料和科普作品。同时组织动员当地摄影爱好者参加省厅宣教中心和《海峡资源报》组织开展的“绿色矿山行”、“最美基本农田”摄影作品征集评奖活动。

四、宣传活动周期间,要做好世界地球日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各地的绿色矿山建设、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和保护地球生态环境的典型经验;要重视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和《海峡资源报》等国土资源报刊开展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各地拍摄的电视新闻可传送至福建电视台公共频道预约栏目播出。

五、活动周结束后,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总结反馈,并将本市开展活动情况汇报材料(含图片)及时报送厅办公室(电子邮箱),以便汇总上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xx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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