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端午为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随着端午节假期的临近,你知道端午节怎么放假的吗?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17端午节放假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端午节放假通知】
机关党委,各处室、部、中心: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校(院)2017年端午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二、具体要求
1.假日期间,全校(院)教职工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在职人员外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请假审批程序,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2.假日期间学校统一实行校(院)领导、处级干部、保卫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处级值班干部要做好1号楼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出入人员登记,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值班记录本由保卫处负责提供和值班结束后的存放归档)。接班时应仔细查看楼内,无问题方可接班。遇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通报校(院)值班领导或有关部门。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楼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者,将追究责任,予以处理。
3.保卫处及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节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自查,积极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办公室严禁存放现金和个人贵重物品。各部门自行安排好值班,值班表请于6月8日前报校(院)办公室、保卫处。
4.校(院)处突队(义务消防队)队员假期要保持电话畅通,离开本市需向保卫处请假。校(院)综治办要加强对处级干部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
【篇二:端午节放假通知】
各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2017年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调课安排:
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二、注意事项
1、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特别是外出时要注意人身、交通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它意外。
2、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特别要加强基建维修工程施工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妥善安排好值班、保卫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执行值班纪律,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附注:官方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