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二篇

节水“三同时”,你我来支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篇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城镇节水工作,改善城市水生态,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现就做好201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时间和主题

201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4日至20日,宣传周主题是“全面建设节水城市,修复城市水生态”。

二、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宣传力度

(一)组织举办启动仪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1?2个城市(区)在5月14日举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提升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加大城市节水宣传力度。各地要围绕今年宣传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城市缺水形势及建设节水型城市的重要性,宣传城市用水、节水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学知识等。强化全民参与,以宣传节水型社区、企业(单位)创建成效为载体,将节水宣传深入到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和个人。

请各地审核汇总本地区有关城镇节水工作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我部联系邮箱,我部将择优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三、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各地要以宣传周为契机,实施全民节水行动,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一)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地级以上缺水城市要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开展对标自查和对标分析,制定工作方案。各省(区、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提出缺水城市达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现到2020年分批、分阶段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的目标要求。

(二)实施城镇节水改造。按照《城镇节水工作指南》要求,明确“十三五”时期城镇节水工作思路,开展节流、开源和循环与循序利用等城镇节水改造重点工程,推进供水管网改造、节水器具推广普及、污水再生利用、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建立项目储备库。

(三)强化规划引领。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引领,按照有利于水循环、循序利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规划相关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国家“十三五”节水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或修订城市节水专项规划,并与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四)健全城镇节水机制。结合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公共建筑、节水型企业等工作,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推广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及水效标识管理制度,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节水设施建设管理。

(五)强化城市节水基础管理。抓好计划用水管理、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用水计量统计等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开展节水和“洁水”教育,加强全民节水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节水培训等方式,提升节水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徐慧纬 曹燕进

电 话:

邮 箱:

附件:2017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日

2017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x〕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国发〔201x〕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深入开展城镇节水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水生态,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5月15日至21日)的主题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海绵城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提升城市节水理念

推进城镇节水,建设海绵城市,一方面可以减少水资源消耗,有效缓解供水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有效增加城市河湖水系雨水及再生水补水,对于改善城市水生态、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将城市节水理念提升到关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

二、全面部署,加大宣传力度

举办启动仪式。各地要至少选择1-2个城市在5月15日举行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提升社会各界的关注度,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促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有序推进节水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节水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科学用水,鼓励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突出宣传节水型企事业单位、小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市节水工作。

强化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抓紧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要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落实好节水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各地要以宣传周为契机,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指导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GB/T 51083-2015)开展对标自查,并在城市自查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省(区、市)的城市节水工作推进计划。一是强化规划对节水工作的引导,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市政公用设施,落实节水要求,做好城市节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是加快城市节水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推进城市节水综合改造,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推动建筑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是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建设活动。四是要充分发挥节水管理机构的作用,抓好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三同时”制度等城市节水制度和措施落实,强化日常管理。五是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绿地,加快推进河湖水系保护与生态修复,让老百姓切实感受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六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节水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我部将组织中国建设报等媒体进行宣传。请各地将有关节水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审核汇总,及时发到指定邮箱,我部将择优组织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徐慧纬 牛璋彬

电 话:

邮 箱:

附件: 201x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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