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那么,通知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随公文站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抓好落实整改,切实发挥不动产登记保护权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的作用。

《通知》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一些地区分散登记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显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从全面启动到规范运行尚处于磨合期和过渡期,出现了部门衔接不顺畅、办事效率低等问题。为此,国土资源部将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整改。

《通知》重点对五方面工作提出全面排查的要求:

一是部门衔接方面。是否存在国土资源部门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尚未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原登记资料尚未移交到位,信息和相关数据尚未实现部门间共享,存量数据未有效整合,导致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几个部门来回跑的问题。

二是政策执行方面。是否存在对相关政策执行出现偏差,要求不明确,导致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办理不动产登记受阻的问题。

三是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业务流程复杂、办理速度慢、办证效率低,导致群众登记申请被大量积压的问题。

四是登记能力方面。是否存在由于交易频繁,工作人员不足,办事场所局限,登记机构现有办理能力难以满足群众需要问题。

五是历史遗留方面。是否存在房屋已经颁发所有权证,但由于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增加容积率或变更土地性质、超出批准范围,导致房屋难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问题。

除了提出要求之外,《通知》还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具体包括: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加快存量数据整合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法定职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目录清单和工作衔接流程,并向社会公示;

系统梳理划拨土地上房屋建设及转让政策规定,明确标准和办理流程,对符合政策的依法及时办理登记;

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法规规范,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完善信息系统,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进一步充实登记人员,增加或扩大办事场所,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高服务效能;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将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列出问题清单,提请政府专项研究解决。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将其作为完善规范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接入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责任落实年”活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打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事实上,这并不是近日国土资源部第一次发文对不动产登记提出要求。就在今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网站还发布消息称,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确保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创新申请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强业务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将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

《通知》同时指出,各地在实施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过程中,要以稳定和保护产权为基本原则,处理好不动产登记效率和质量平衡关系,在完成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任务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确定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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