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通知【多篇】

实践过程中,需深入生活,认真调查研究,端正实践态度,坚持从实践中学习。下面是相关的作文通知,欢迎欣赏与借鉴。

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通知【篇一】

教育学部、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本科生中大力培育和践行,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战精神,在学生中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本科生工作处决定于今年暑假继续组织我校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国防生及免费师范生等学生群体,以“传承革命精神,共谱盛世新篇”为主题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与内容

组织广大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国防生及免费师范生等本科生群体,利用暑假时间深入社会、走近基层,开展参观走访、主题调研、志愿服务、义务支教等活动,在实践活动中检验理论知识,在专题调研中提高专业技能,在志愿服务中践行核心价值观,用抗战精神凝聚正能量,用青春脚步描绘中国梦。

1. “追寻革命足迹”主题寻访: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契机,以“重走抗战路”、“寻找身边抗战英雄”为主题,鼓励实践团队赴抗日战争著名战役、重大事件发生地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实地考察、走访老革命战士、祭扫抗战烈士墓等方式,了解抗战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感受抗战精神,了解革命老区在新时期的经济转型、社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新成就,结合专业优势为革命老区的发展建言献策。

参与群体: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国防生

2. “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宣讲:面向社会基层单位和群众,结合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成就,通过座谈交流、宣传报告等形式,全面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中国梦”和的时代内涵,以抗战历史、抗战英雄事迹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宣讲活动,大力弘扬抗战精神,进一步坚定基层群众坚持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凝聚基层大众的力量。

参与群体: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国防生

3. “共谱盛世新篇”主题调研: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深入调研、剖析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如经济、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环境保护等热点话题。深入基层了解社会,思考国家发展取得的成就和问题。鼓励实践队走进农村,走进经济新区,开展基层体验与帮扶活动,对比调研地的今昔变化,分析调研地取得发展成就的原因,并为当地的发展献计献策,从而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认同和信心,培养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参与群体: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

4. “卓越我先行”志愿服务:组织实践团队走进基层,结合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实际,围绕三农发展、环境改善、文化繁荣、经济转型等问题,积极开展科技兴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公共文化发展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服务基层社会经济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参与群体:本科生党员骨干、卓越训练营学员

5.“共筑教育梦”义务支教:充分发挥免费师范生的专业优势和学科特色,深入基础教育力量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留守儿童相对集中、教育理念相对落后的地区和学校开展义务支教和教育帮扶活动,为当地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文体活动、图书捐赠等相关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当地教育部门,通过开展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教育现状,为当地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专业支持,探索建立长期的共建帮扶关系。

注:

(1)本模块的社会实践项目由本科生工作处与教育基金会合作,争取到了柏年基金会“为中国而读”项目支持(具体介绍点击阅读原文)。各申报团队可与实践学校协商在实践过程中开展此项目,并在项目策划中做出详细实施方案。

(2)参与本本模块社会实践活动的队伍可报名参加“北京师范大学暑期支教特色精品课程大赛”,具体安排请参见后续通知。

参与群体:免费师范生

各实践团队在主题寻访、主题宣讲、主题调研、志愿服务、义务支教等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实践总结和学术论文,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基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和民生改善建言献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1. 各院系本科生党员骨干、第六期卓越训练营在营学员(第五期学员自愿参加)、国防生及免费师范生群体按照类别自行组队,每支实践队以6-10人为宜。队员需要掌握一定的社会调查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撰写能力。有相关课题研究经历和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2. 实践团队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指导教师和随行带队教师,其中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正式教师,须全程指导和参与调研、实践工作。

3. 实践团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确定调研和实践主题,自行联系调研和实践地点,协商确定调研或实践方案,撰写调研和实践项目申报书。

4. 本科生工作处将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支持的实践团队,并为团队统一购买保险,举行动员和培训大会,配发相关物资等。

三、活动流程和经费资助

1.项目申报阶段(6月1日-6月8日)

请各实践团队于6月8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点击阅读原文)、实践目的地接收函(点击阅读原文)、安全责任书(点击阅读原文)按照类别交至本科生工作处相应老师处(详见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把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

2.项目审核阶段(6月9日-6月15日)

本科生工作处将组织相关老师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并举行公开答辩会,确定支持的实践团队。

3.前期准备阶段(6月16日-7月17日)

各实践团队须参加相关培训和出征仪式,签订相关责任书,领取实践物资,做好出发前各项准备工作。

4.项目实施阶段(7月-8月)

各实践团队赴实践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预算遵循“合理”、“节俭”的原则,实践结束后,本科生工作处将根据各团队的成果汇报,对优秀团队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活动总结与表彰

各实践团队须在9月14日(周一)17:00前按类别将结项材料交至相应负责老师处,并把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结项材料规定如下:

1.一篇实践总结,可参照《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模版》(点击阅读原文);

2.一篇不少于6000字的调研报告或相关科研论文(调研实践活动的组织和调研报告、实践总结的撰写可参照《南风窗》“调研中国”活动),调研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6;

3. 5-10张高质量、可采用的活动照片;

4. 5-8分钟的总结视频,以及其他可反映实践成果的展示形式(如社会各界的反应和评价、关于调研的新闻报道等);

5. 3-5分钟的结项汇报PPT;

本科生工作处将根据对各团队的结项材料及结项答辩结果进行评比,评选优秀实践报告及调研论文、优秀实践团队及个人,并予以表彰。如实践队的调研报告或总结论文在学术期刊发表,或被相关政府机关、研究机构、课题负责人采纳,将额外予以奖励。

联系人:

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通知【篇二】

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复旦大学团委将于2017年7月至8月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以“遍走山河间,践行新百年”为主题,按照“结合专业学习、深化教师指导、立足服务社会、促进成长成才”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观察中思考、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引导学生勇敢承担当代青年的历史使命,将个人理想融入“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中,引领学生积极投身伟大事业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伟大实践中,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现将有关要求部署如下:

一、组织与筹备

为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顶层设计,鼓励各班团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期社会实践设团委项目和院系类项目。团委项目分为竞标类项目、支教类项目和校级专项;院系类项目可采取多种活动开展形式。申报者应根据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开展形式申请相应类别的社会实践项目。

1、团委项目

(1) 竞标类项目

竞标类项目为校团委根据活动主题设立的项目,包括以下主题: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的传承:通过实地考察、调查走访等方式,选取典型代表和具体切入点,考察中国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的保护发展与教育传承,挖掘文化内涵,推广优秀文化,探讨青年群体对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城乡发展一体化: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改革、脱贫攻坚、城乡规划体系等议题,深入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

创新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着眼于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城市综合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综合交通管理、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有关方面,开展以实地考察、走访调研为主要形式的实践活动,为智慧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2) 支教类项目

利用自身学科优势,结合学校与院系特色,以相关群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各种形式的支教类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弘扬公益理念。

(3) 校级专项

为提升社会实践项目质量,提高社会实践育人能级,进一步促进社会实践中的师生融合,本期社会实践特设校级专项一类,鼓励指导教师带队随行参与实践过程,深入指导实践项目;鼓励本硕博联合组队,增强项目专业性和学术性。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校级专项:

1) 由指导教师随行指导的竞标类、支教类和院系类项目;

2) 由指导教师随行指导的学术研究、科研项目等;

3) 由本硕博联合组队的竞标类、支教类和院系类项目。

2、院系类项目

结合院系学科特色和建设方向,挖掘行业资源,开展行业认知调研;结合院系育人目标,开展结合专业知识的创新服务项目;结合价值引领,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实践;对标“十三五”发展规划、“一路一带”建设、中国制造2050,考察调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高端装备,考察产业布局中的政府功能发挥等。

社会实践活动形式根据实践目标设计,可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开展形式:

社会调查:结合学科特色,关注经济改革、社会民生、创新发展等热点领域,通过学术研究、社会调查等形式,为城乡发展建言献策。

社会服务:关爱弱势群体,服务区域发展,关注环境保护,以街道、社区等为依托单位,结合院系特点,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

科研创新:着眼于科技创新与应用,参与产业化科研项目,并开展科学研究、科技下乡、科技培训、技术推广等实践服务活动。

专业参访:以院系、专业为单位,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学生前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专业实习、挂职、参访等活动,引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理论宣讲:结合“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中小学校等,围绕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普及宣讲活动。

国防建设:围绕纪念建军90周年,开展军营参访交流、革命文化调研、老兵口述史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强化国防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此外,为进一步形成社会实践长效育人机制,院系分团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向校团委提交《新增社会实践基地申请表》(详见附件一),申请建设院系社会实践基地和校级社会实践基地,经校团委审核后,院系社会实践基地申请单位可组织本院系学生在该社会实践基地综合开展各类社会实践项目;校级社会实践基地申请单位可于全校范围内组织学生在该社会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二、申报与立项

1、团委项目申报与立项

团委项目分为竞标类项目、支教类项目和校级专项,均在团委立项,鼓励学生跨学科、年级组成团队申报。

竞标类项目为校团委根据活动主题设立的项目,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革命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创新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三大主题,采取面向全校招标的形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按规范填写《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竞标类项目)》(详见附件三),于5月23日(第十三周周二)前(含当日)提交至学校团委实践部(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2:15-13:15,周一至周四20:30-21:30,地点:叶耀珍楼413室);并将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学校团委实践部从中选取切合竞标主题的项目,于第十四周统一组织立项答辩,并公示立项结果。

支教类项目以二级团组织或社团为单位申报。所有支教类项目均须在团委立项。申报者按规范填写《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支教类项目)》(详见附件四)后,于5月23日(第十三周周二)前(含当日)提交至学校团委实践部;并将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fdutwsjb@163.com。支教类项目不得再另行以调研课题申报竞标类、院系类项目。学校团委实践部将于第十四周统一组织立项答辩,并公示立项结果。

校级专项旨在鼓励指导教师随队指导实践项目、本硕博联合组队参加社会实践,以期进一步提升社会实践项目质量。凡满足校级专项申报条件的,须按规范填写《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校级专项)》(详见附件五),无需填写竞标类、支教类或院系类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于5月23日(第十三周周二)前(含当日)提交至学校团委实践部;并将电子版以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学校团委实践部将于第十四周统一组织立项答辩,并公示立项结果。

2、院系类项目申报与立项

院系类项目申报者须按规范填写《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院系类项目)》(附件2),并于5月19日22:00前,提交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交至护理学院分团委青志部部长姚圆处,并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15401190084@fudan.edu.cn。将立项答辩PPT于5月21日周日晚18:00前发送至15401190084@fudan.edu.cn,以“项目名称+院系+负责人姓名”命名。立项答辩时间为5月23日周二晚18:30,地点江湾,教室待定。

二级团组织结合所在单位学科建设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组织评审委员会,对院系类项目组织评审立项,校团委实践部将对立项答辩会进行监督。

3、立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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