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开展防汛督察工作的通知

开展2017年防汛督察工作的通知【篇一】

为全面了解掌握2017年全市防汛安排等近期工作开展情况,6月13日-14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联合水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地矿局等单位成立4个督查组,对我市20个乡镇街道及部分市直单位防汛工作安排、公务灶运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非煤矿山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防汛方面,各个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都及时召开了防汛抗旱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防汛工作方案,组建了防汛应急队伍,对防汛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但仍存在部分问题,如防汛物资储备欠账较多、存放管理不规范等。其中防汛工作开展较好的有夏店镇、温泉镇、王寨乡、教体局、电业局、北汝河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安沟水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涧山口水库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公务灶运行方面,全市20个乡镇街道中,除煤山街道、风穴路街道暂无公务灶外,其余乡镇街道均已建成投用。所督查的8个市直单位中电业局、教体局、气象局、河道管理所、供销社等单位因受办公场所条件、经费不足及就餐人数少等因素限制暂无设立公务灶。

此次督查发现公务灶较好的单位有:临汝镇、温泉镇、杨楼镇、骑岭乡、纸坊镇、钟楼街道办事处、执法局。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88个,其中省定隐患点6个,分布在小屯镇、寄料镇、蟒川镇、大峪镇等14个乡镇街道。督查发现,市地矿局、各乡镇均能够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市各个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下发辖区防灾方案,做好重点隐患点的监测防范,确保汛期安全。非煤矿山整治方面,督查发现,地矿局结合我市实际,将矿山稽查队按管辖范围分成汝北片和汝南片两个片区,明确责任。对地矿所巡查发现的重大非法开采行为,片区稽查队随时调动辖区地矿所人员赶赴现场组织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制止非法开采行为50余起,立案查处23起,联合乡镇政府和公安部门回填非法坑口3处。

二、存在问题

(一)防汛方面

一是防汛工作制度及方案不完善。大部分单位存在防汛方案、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等问题。二是防汛物资储备欠账较多。大部分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存在防汛物资储备不足、分类不明、存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防汛应急宣传不到位。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乡镇仅规划了逃生路线和安置点,但群众知晓率较低。

(二)公务灶运行方面

一是卫生条件不达标。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厨房及餐厅存在卫生死角,特别是厨房地面、墙面及厨房设备油渍过多,如夏店镇、庙下镇、王寨乡、汝南街道等。部分单位公务灶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如寄料镇、蟒川镇等。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备。部分公务灶无灭蝇灯和食品留样柜等基础设施,如陵头镇、寄料镇、米庙镇、焦村镇等单位。三是公务灶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无相应制度,公务灶资金收支、食材采购等管理不规范,如温泉镇、庙下镇、陵头镇、寄料镇、洗耳河街道、地矿局、交通局等单位;部分单位有制度但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如夏店镇、大峪镇、小屯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重点监测范围不够大,除了省定重点监测的隐患点外,还存在个别重大安全隐患点不在重点监控范围,例如寄料吕庄小学地质灾害隐患点,该处隐患点山体上部有巨石,下层为页岩,如遇汛期雨水长时间浸泡,页岩基层非常不稳定,易造成巨石滚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非煤矿山整治方面

一是关停后的矿坑普遍较深,但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有的矿坑内有大量积水,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二是矿坑普遍没有进行回填及绿化。

三、工作建议

(一)防汛方面

一是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逐部门分解任务,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要把山洪灾害防御责任落实到村、组、户。

二是进一步完善防汛预案。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进一步充实物资储备。各单位必须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抓紧备齐防汛物资,及时补充抢险救灾设备和器材,使防汛减灾物资储备真正满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需要。

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掌握雨情、汛情、灾情,积极做好防汛预警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在组建抢险队伍、建立花名册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应急抢险实战演练,提高抢险队伍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公务灶运行方面

一是公务灶环境卫生要保持干净整洁,餐厅服务人员应统一服装,办理个人健康证明。二是公务灶基础设施要配齐配全,其中消毒柜、灭蝇灯、食品留样柜、空调等基础设施必须配备。三是建立健全原材料出入库及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公务灶收支公开透明。四是规范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各单位要制定公务接待细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确保公务餐“质优价廉”,严防舌尖上的浪费。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

地矿局、各乡镇街道应扩大排查范围,对除省定重点隐患点外的其他区域也要认真排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尽早关注,制定相关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非煤矿山整治方面

地矿局要与各乡镇结合,及时排查矿坑各处安全隐患,查处非法开采行为,在所有坑口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矿坑回填复绿的规划设计,及时绿化到位,恢复地面生态。

我市即将迎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防汛工作安排,针对问题,压实责任,逐一解决,确保我市安全度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有关公务灶建设要求,制定完善公务灶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拿出具体整改措施,真正将机关公务灶建设成“节约灶”、“实惠灶”、“廉洁灶”。地质灾害防治及非煤矿山整治等工作要按照工作建议,落实到位,确保我市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开展2017年防汛督察工作的通知【篇二】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防汛紧急会商会精神,根据县领导和县防指对当前防汛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经研究决定从7月4日上午开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组成县防指纪律监督组分赴各乡镇对当前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1、防汛命令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各级各部门对县领导和县防指对当前防汛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乡镇履职尽责情况。督查防大汛期间各乡镇主要领导是否在防汛一线;全体镇村干部是否在岗在位在状态;公安派出所、国土所、水利站、农技站、财政所等七站八所是否做到接受乡镇统一指挥。

3、县直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督查县直单位是否在责任堤段24小时坚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在状态;县防指分配到王河镇、黄泥镇、源潭镇、油坝乡的相关支援单位是否到岗履职尽责,每天有多少人在乡镇,是否接受乡镇统一指挥。

4、防汛物资保障情况。督查水利、民政、交运、商务、供销、粮食等相关单位对抢险救灾物资的保障情况;乡镇前期使用抢险救灾物资情况、目前尚存和短缺情况;乡镇、村是否及时向群众下发抢险救灾物资。

5、防汛队伍建设情况。督查乡镇防汛应急专业队伍(50人以上)组建情况,查是否有花名册、通讯录,现场拨打电话核查。

6、值班值守巡查情况。督查乡镇值班值守,巡查险区险段、灾害地质点是否到位;大山塘、小型水库是否有人值守;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点和低洼区域居住群众是否安全转移。

县防指纪律监督组自今日九时起分赴各乡镇对当前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防汛抢险救灾现场,全面掌握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上报县领导和县防指。对于在防大汛这一特殊时期,有党员干部擅离职守、在岗不履责甚至“溜号”的,一经发现,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坚决问责到位。

中共潜山县纪委

中共潜山县委组织部

20xx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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