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一
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
为帮扶贫困家庭大学生励志成长,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中下旬开展武陵“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7月20日?8月20日
二、救助条件:
武陵区20xx年度城乡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中品德优良的二本以上往届大学生(军校生、艺术生除外)。
三、救助标准及救助名额:
对每名救助对象一次性资助3000元。救助人数为50名。
四、资料准备及呈报时间
1、受助对象个人申请慈善助学报告、《“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申请表》、学生证复印件,1张一寸照片、低保证复印件;低保户主及子女户口薄和身份证复印件;
2、受助对象的感恩之心真情文章;
3、8月5日前请各乡镇街道上报到区慈善办。
五、举行现场助学仪式地址及时间
1、地址:初步确定现场助学仪式在区法院三楼会议室举行
2、时间:初定8月20日下午二点半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7月20日至7月25日。区慈善办对活动统一启动,区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集中开展宣传造势。
2、报名申请:7月26日至8月5日。申请救助的学生持户口本、低保证、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预报名,填写申请表。
3、入户调查:8月6日至8月12日。区慈善办和乡镇街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
4、集中审批:8月13日至18日。区慈善办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救助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批,并在武陵慈善网和武陵区政府网公示。
5、集中发放:8月20日,区慈善办、区民政局将在区法院三楼举行“爱心圆梦”慈善助学现场发放仪式,对获得救助的对象进行助学金集中发放。
七、工作要求
1、由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收集所有资料向区慈善办申报;
2、感恩之心真情文章中资助对象(大学生)须提供自己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3、举行助学活动仪式资金发放时,资助对象(大学生)本人须到场,家长代替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请各乡(镇)民政办、街道民政所负责协调配合搞好此次“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把真正困难的助学对象摸底报上来,力戒凑数充量和照顾关系送人情,确保上报的情况真实、数据准确,务求社会反响良好。
xx慈善总会
20xx年7月20日
爱心助学公益活动通知二
xxx:
“慈善助学”是区慈善基金会的慈善救助项目,共设“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和“成才计划”三个子品牌。项目实施8年来,先后资助困难家庭学生6832人(次),支出慈善资金1101.65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继续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区慈善基金会决定联合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和团区委,在全区开展20xx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善助学对象
凡拥有我区户籍的20xx年大学新生和高中(含中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提出慈善助学申请:
(一)已被认定为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
(二)已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低收入家庭即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介于我区低保标准和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家庭(目前,我区低保标准为城镇610元/人.月,农村460元/人.月)。
(三)社会散居孤儿。指父母双亡,享受儿童福利政策的社会散居孤儿学生。
(四)区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学生。
(五)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学生。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普通家庭因学生父母中有患尿毒症、白血病或恶性肿瘤,自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底,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民政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超过5万元,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慈善资助标准及资金支出渠道
符合条件的申请慈善助学的学生,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以下相应标准的慈善资助:
(一)“圆梦大学”。凡20xx年录取本二(含)批次以上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慈善资金5000元。
(二)“金秋助学”。1、凡20xx年录取大专及本三批次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慈善资金2000元;2、凡高中阶段(含中专在读)的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慈善资金1000元;3、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慈善资金500元。
(三)“成才计划”。在“圆梦大学”资助的学生中,区慈善基金会遴选10名品学兼优的录取新生列为“成才计划”资助对象,以后每学年资助5000元,直至大学本科毕业。
本次慈善助学项目所需资金,均由区慈善基金会本级慈善基金中支出。
三、慈善资助程序
(一)申请、核查和审核上报
1. 符合低保、低收入和因病支出型贫困情形的困难家庭学生和社会散居孤儿学生,慈善助学申请程序为:
(1)个人申请。学生到所在镇(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领取并如实填写《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助学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村(居)慈善工作站提出申请;
(2)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村(居)慈善工作站受理,对照条件进行入户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完善相关手续后,报镇(街道)慈善分会;
(3)资格审查、审核上报。镇(街道)慈善分会对村(居)慈善工作站上报的申请对象类别和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完善手续后报区慈善基金会。
2. 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的慈善助学申请,由各级工会负责。区总工会根据工会系统暑期帮扶活动中基层工会申报情况,排出初步名单,交由有关镇(街道)和行业、直属工会,按照由下而上的原则,逐级负责申请、受理、审查和申报等工作,所需材料和工作要求不变。具体程序是:
(1)个人申请。困难职工家庭学生填写《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助学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向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2)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困难职工单位工会受理,对照条件入户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完善相关手续后,报镇(街道)总工会,或教育、机关工会。直属工会直接报区总工会;
(3)资格审查、审核。镇(街道)总工会、教育和机关工会对下属工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完善手续后报区总工会;
(4)区总工会审核把关后报区慈善基金会会。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申报途径的对象,只可从中择一途径申报,申请对象不重复救助。
(二)公示、审批。区慈善基金会对镇(街道)慈善组织审核上报和区总工会审核报送的材料进行把关。所有拟资助对象将在区慈善基金会官网、通州日报和通州慈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给予慈善助学审批。
四、申请慈善救助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如实填写《南通市通州区慈善助学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复印件提供A4纸):申请学生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家庭“一折通”或银行卡复印件。大学新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申请时还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可先提供正规渠道下载的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后补)。
符合条件(五)的,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工作单位或退休待遇的,提供有效的工资收入存单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无稳定收入的,申请时如实填写收入情况,村(居)核查确认,同时还需提供父母中生重症住院治疗的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结报单据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
五、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截止20xx年8月15日,本二(含)以上批次大学新生申请材料须报区慈善基金会;其他慈善助学对象的申请材料须在20xx年10月15日前报区慈善基金会。困难职工家庭学生申报材料上报区总工会时间,由区总工会确定并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慈善助学是依申请救助项目,申请对象通过个人主动申请的方式申请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未主动提出个人申请,视为放弃受助资格。
(二)接受资助的大学新生,要保证进入按通知书录取的学校学习,否则应主动退还资助金。
(三)申请对象不主动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虚假、隐瞒和不齐全的,一律取消救助资格。对通过虚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慈善救助的,将追退救助善款,并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视情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宣传。各镇(街道)慈善分会、民政办、总工会、村(居)慈善工作站以及各区管学校、直属团组织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20xx年度慈善助学政策宣传到学校、企业、村组和农户,特别是对城乡低保户、低收入户、散居孤儿、困难职工以及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要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
二要精心组织。各级慈善、民政、教育、工会、团委等组织和单位要切实重视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各级慈善和工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家庭状况核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备。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申请学生,要对照条件,认真遴选,使真正困难家庭的学生得到资助,确保慈善助学的公信力。
三要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每一位受到资助的学生均要建立档案,档案材料应包括学生申请、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材料,入户核查、资格审查、审核和审批的经办人均要签名。所有拟资助对象将在区慈善基金会网站、通州日报和通州慈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资助工作的透明度。资助款除活动现场现金发放外,其余均通过“一折通”或受助家庭提供的银行卡账号打卡发放,基层慈善组织或工会组织在打卡发放后要及时告知受助人查收,以扩大慈善救助的影响力。
xxx
20xx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