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宝鸡夜间施工扰民投诉电话,小区噪音扰民投诉电话

日前,宝鸡市城管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夜间施工噪音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除抢修和抢险作业外晚上10:00至次日早晨6:00 之间,各建筑工地禁止夜间施工作业一旦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将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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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施工单位提前报告登记制度。

2.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3.但是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3天前向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相关证明进行登记。

4.同时各施工单位,须在夜间施工作业前两日,在施工工地周边可能影响到的居民区明显位置进行公告,写明夜间施工原因、起止时间等提示内容。

处罚决定

凡进行违法施工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高限处罚。

在金台区发现噪音污染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346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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