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邢台夜间施工扰民投诉电话,小区噪音扰民投诉电话

有一工地昼夜施工,噪音十分扰民,孩子睡不着,大人睡不了,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说噪音归城管部门管,向城管部门投诉,城管部门说噪音归环保部门管,我就是想知道一个噪音问题的向那个部门投诉才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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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二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四条文娱、体育场所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消除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三十五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和在室内开展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三)从室内或者公共区域发出严重干扰他人噪声的;

第四十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心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罚款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但责令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该部门批准。

第四十三条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害的组织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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