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网友“雪儿”通过“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官方微信平台向本报求助,称其饱受邻居噪声干扰,影响正常生活。
“我家住在市区大中海小区8号楼,隔壁703房间租住着一群年轻人,自去年8月初至今,每天晚上嬉笑玩闹、大呼小叫,有时折腾到凌晨三四点才消停。”网友“雪儿”说,这群“邻居”大概有10人,每晚聚集在房间里玩游戏,嬉笑声、喧哗声此起彼伏,吵得他们一家人无法安心睡觉。
对此,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中海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多次接到8号楼居民的投诉,并对制造噪声的703房间住户进行劝阻,但收效甚微。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三门峡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民警,他表示,市民遇到此类噪声扰民的情况,可以直接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投诉,民警会随时前往现场进行管理。
据了解,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污染会导致人情绪紊乱、易怒、脱发、焦躁不安、食欲减退,对人体产生一定危害。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遭遇噪声污染时,往往由于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而找不到具体管理部门。
那么,遇到噪声扰民到底该向谁投诉?对此,记者咨询了我市相关部门。据介绍,环境噪声主要包括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邻里、楼层之间的生活噪声,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引起噪声、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以及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遭遇建筑施工单位夜间施工产生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声音太大,商业竞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情况,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环保部门主管工业噪声,比如工厂机械类生产、五金加工、营业性的空调压缩机和排风扇等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