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学校于4月10日前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在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学校按照不超过生源所在省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确定合格生源。成绩合格考生可在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打印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校考合格证书为我校音乐类专业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考生可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
3、学校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各省投档方式接收档案,依据《中北大学招生章程》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和所报志愿择优录取。
4、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合格证、高考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自备(钢琴除外)。
5、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中北大学,若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中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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