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考

山西医科大学新生开学时间入学指南及军训时间安排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个法医学本科专业院校、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和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

经过一百年发展,学校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文结合、医理结合、医工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学校现有川至、迎泽、中都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422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1.7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4亿元。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汾阳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口腔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儿科医学系、麻醉学系、医学影像学系、外语系、体育教学部、计算机教学部、临床技能教学模拟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第七临床医学院、第八临床医学院、第九临床医学院、第十临床医学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第十五临床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晋祠学院31个教学机构,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第六医院、汾阳医院、临汾医院、运城医院、太原中心医院、忻州医院、吕梁医院、晋中医院、精神卫生医院12所直属附属医院,有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6个教学医院,122个其它教学基地,15个研究生培养基地,2个科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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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教师1600余人,研究生导师1300余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名,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名,国家“*”领军专家1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6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名;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5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全国优秀思想政治辅导员2名。各类省级优秀人才198名,省级团队23个,省级优秀教师46名,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48名。聘有以3名院士为代表的一批客座教授。一批教师荣获全国或全省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一批教师在全国和全省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及各类科技奖励中获奖。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生理学;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细胞生理学实验室;3个国家级示范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泌尿外科学、中医护理学、骨科学、肾病学、普通外科学、老年病学、急诊医学、风湿免疫学、护理学、病理学、眼科学、心血管内科;各类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5个;各类省及重点教学科研平台30个。现有3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物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特种医学;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特种医学;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社会工作、图书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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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新生报到时间

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大一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尚未公布,具体大一新生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请关注山西医科大学学校官方公告及动态,不要耽误报道!

山西医科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由于山西医科大学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还没有公布,小编整理的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入学须知,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办学地点:

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老校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新校区)

汾阳学院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条件等专业的举办能力,学生学习、生活各方面条件及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分析合理确定。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传统优势学科和健康服务业等紧缺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上述专业的招生计划,同时核减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学校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学校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如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调配。
第二十一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依据为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校运动康复专业招收体育类(理科)考生。录取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我校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是指5年本科教育阶段结束后,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时,纳入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完成第5年学习后转入本校后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要求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
第二十六条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七条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八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生时,达到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证书内芯将注明“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学费及各个专业学费标准、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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