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卖买委托书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产交易中心
根据国土资源部[20xx]11号令和广东省政府[20xx]79号令等有关规定,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委托乙方公开挂牌交易,并就有关事宜协订本委托书:
一、委托交易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惠湾国用()第 号;位置: ;面积: 平年月日止。
二、委托交易方式为:。
三、委托交易底价(起叫价、标底)为 元整(¥ 元)竟价增幅不少于 元。保证金 元。委托交易宗地的评估价为 元整(¥ 元)。过户税费由 承担。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交易佣金 元。
五、甲方要求土地竟得人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方式为:工作日内 。
六、甲方保证该宗地没有权属争议或被查扣。地上附着物由 负责清理、补偿。
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一个月。
八、本委托书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宗地的有关权属证件、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土地卖买委托书2
因付家平等六人有其它事宜不能前往商谈,今委托董斌,身份证号41300119670521xxxx,为代理人,全权代表所有股东与你前处,关于五量乡红星村三组白坡老塘土地买卖事宜(面积约5亩)。所委托签定的协议等事项均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姚 俊 电话:
付家平
樊先进
董 斌
张志军
钱勋民
公证人:付家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