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职责主要有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
【1】义务(专职)消防队职责
一、义务消防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本街办的防火、灭火工作,并积极协同专职消防队和公安消防队扑救其他火灾。
二、义务消防队要协助本街办建立防火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街办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努力控制火灾的发生。
三、义务消防队要在本街办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在本街办改变生产储存物资性质、新设储存场地以及需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时,义务消防队应当向单位领 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五、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和执勤战备,应当执行公安部编印的《义务消防队员教材》。同时,也可参照执行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和《消防技能训练规则》。
六、义务消防队应当加强灭火技术、战术训练,熟悉灭火工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协助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制定本社区灭火作战方案,参加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义务消防队要建立训练执勤制度,每季度集中学习消防知识和训练消防技能不少于1天。在节假日期间,义务消防队要坚持昼夜轮流值班执勤,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八、义务消防队要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装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保养,随时保持完整好用。
九、义务消防队发现本社区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抢救人员和物资。
十、队址选择
义务消防队队址应选定在本街办办公区域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区域内。
义务消防队备勤室宜位于建筑物的首层,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并能满足消防器材存放的需要。
【2】社区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