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起草的《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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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条例
根据泉州市人大公布的度立法计划,《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实体法。
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起草的《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4月13日24点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访问“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专栏下的民意征集栏目,直接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二号楼2207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丝史迹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该站邮箱。
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