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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及入学报名条件

 2016南京栖霞区小学报名时间、要求、材料

【报名时间】

5月21日至22日

【报名要求】

1、入学政策年龄

新生入学政策年龄应满6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户籍审定

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1)符合下列三种情况的,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口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儿童户口自出生之日起随父母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2)户籍审定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关于拆迁户问题的处理

①儿童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②儿童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因政策等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到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

③儿童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应出具相关证明和有关材料,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关于户籍变更问题的处理

在招生工作开始后,儿童户籍在本区内变更的,原则上在原户籍所在施教区小学入学;就读确有困难或由外区迁入我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解决。

【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

3、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证。

2016南京栖霞区小学报名日程安排

4月29日
公布栖霞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月13日
各小学发布招生公告
5月21日至22日
小学新生报名登记
5月25日
各小学上报新生报名情况
5月27日前
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6月13日至14日
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6日上午
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7日
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1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8月10日前
各小学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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