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湖北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一)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开学组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精心做好春季开学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有力,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完善师生按时返校组织工作体系,密切与师生和家长的联系,做到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要特别关心农村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他们按时报到。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入学。对确认已辍学的学生,学校要将情况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理由禁止学生报到入学。

二、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各地各校要精心设计,科学安排,形式多样地组织好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雷锋教育。要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各类主题教育融入到校园环境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课程文化的建设之中,做到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使中小学生对主题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着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的统一安排,于3月5日下午3点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同上一节课“雷锋告诉我”。

三、强化学校安全措施。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常抓不懈,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不折不扣地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要结合春季特点,重点开展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校园周边安全的隐患排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校园出入管理,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要认真执行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从严从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有偿家教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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