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做好全市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毕业考查及中考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工作,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与制度改革对深化素质教育、推动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导向功能,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无锡市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二地理、生物科目考查
1.考查时间各为60分钟。具体安排在6月10日下午进行,1∶30—2∶30为初二地理;3∶00—4∶00为初二生物。
2. 考查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考查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各市(县)区和市学校管理中心等各自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
4.试卷总分各为100分。整卷得分由主管考试部门按统一标准转换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等第,计为毕业成绩,并列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初二信息技术科目考查
1.初二信息技术考查安排在5月21日—5月22日进行。
2.考查由学校按全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各市(县)区和市学校管理中心等负责监督、检查。
3.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并列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生物实验技能考查
1. 考查时间:4月7日— 4月10日。
2. 考查由市统一要求、统一内容,各校负责实施,市(县)区和市学校管理中心等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在考查前将考查方案报市(县)区教研室(中心、市教科院)备案。
3.考查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并列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补考
1. 初二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考查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期终考试前,补考合格者,毕业成绩地理、生物成绩以C等级计入,信息技术以合格计入。
2. 生物实验技能考查不合格的学生,可在当日待其他学生考完后补考一次,考查项目必须通过抽签重新确定。补考合格者,成绩以合格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