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天津东丽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一)

,东丽区初中招生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初中学校本着就近入学、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面谈录取”的招生原则,对于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出申请,实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由民办学校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面谈”的人数和内容,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好《东丽区小学生素质发展水平评价手册》,采取多元评价方式“面谈”录取,完成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就学。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按照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东丽区就读小学并要求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务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上“四证”齐全者,可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校就读,享受本区学生同等待遇。


东丽区教育局副局长 郭富友

咨询电话:84376805

信访电话:84375703 84376805

纪检电话:84375707

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原则

1.公办初中学校本着就近入学、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位子。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

2.坚持公办初中学校先于民办学校招生的原则。民办学校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等成长信息,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坚决执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面谈录取”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

3.根据《市教委关于规范部分小学六年级学生回户籍区、县升学工作流程的通知》(津教委办〔2014〕42号)的文件精神,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必须办理回户籍升学的手续,经东丽区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由区中招办统筹协调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地取得全国初中电子学籍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平台转学的方式回我区初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在外区(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4.户籍随父母的本区常住户口(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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