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完成,6月10日起系统将陆续试算各位申请者的积分并开放查询,请家长用自己的注册帐号和密码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查看积分试算结果,并注意以下几点:
1.系统试算积分后会给申请人发送短信提醒申请人查看积分,由于系统是一个一个为申请人计算积分的,大约在6月13日才能将所有申请人的积分计算完毕,所以短信也是逐一发送的,如申请人未收到提醒查看积分的短信,请申请人耐心等候,先不要登陆网站查看,以免造成网站拥堵,系统每天都在匹配报名数据,算出积分后会在第一时间发短信提醒申请人查看。
2.查看积分试算结果:
(1)在湖里区预约登记的申请人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后,点击网站右侧“积分入学”栏目,进入资格审核界面,点击左上角按钮,查看积分试算结果。
(2)点击“积分试算情况”后,会进入到积分试算的界面,系统会分别以两个监护人作为主申请人试算积分,申请人可以点击右侧的“查看积分明细”按钮查看各项积分的明细。如图:
(3)如果申请人对积分明细无异议,可以选择以得分高的作为主申请人计算积分,并点击右侧“保存”按钮。
(4)如果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可以点击相应积分项右侧的“我要复查”按钮,并写明复查原因。(请申请人不要急着点击“我要复查”,先对照积分计算方法认真核查自己的积分,确实有问题再点击复查按钮,如果您点了复查,系统也无法马上帮您复查,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匹配数据,请耐心等待。)
(5)如积分试算界面显示两个监护人都是0分,则两个监护人都不符合湖里区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不能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电脑派位。
(6)您还可以做以下操作:
如申请人对积分明细有异议,可以在线申请明细复查。如申请人想放弃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可以点击“撤销报名”按钮。(点击“撤销报名”按钮后,所有报名信息将在系统中清除,请申请人慎重点击)
3.近两年暂住天数已经计算了基本分,在暂住B1项积分中不再做累计,暂住B1项暂住天数是从2013-8-31起向前累计的有效天数;在厦缴交社保基本条件的24个月已经计算了基本分,在社保B3项积分中不再做累计,因此需减去24个月。具体各项积分计算方法详见下表:
积分 项目 | 积分子项目 | 关联人员 | 说 明 | 计算时间段 | 得分条件及计分公式 |
基 础 分 30 分 | 暂住A1 | 主 申 请 人 | A1=近两年在厦门连续暂住的月数 ●近两个年度(2013年9月1日-8月31日,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天数>=637天,即中间间断小于3个月(93天); ●湖里区购房户合并计算购房时间(购房与暂住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目前需在湖里区暂住:暂住证目前在湖里有效即暂住明细中最新的暂住记录为湖里区。 | 2013-9-1至2015-8-31 | A1、A2、A3、A4四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得30分。任一条件不符合则为0分,不能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 |
务工A2 | A2=近两年须在厦门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务工 ●本项以社保A3认定。 | 2013-9-1至2015-8-31 | |||
社保A3 | A3 = 近3个年度(2012年9月1日-8月31日)在厦门市缴交社保月数>=24个月。 ●补缴不纳入累计,4,5,6,7,8五个月系统默认缴交。 | 2012-9-1至2015-8-31 | |||
计生A4 | A4=孩子出生须符合计生政策或虽违反计生政策但父母已接受处理 ●以暂住地居委会计生证明认定,壹:符合计生,贰:违反但已接受处理,叁:不符合。属于壹、贰两类的视为符合本条规定。 | / | |||
实际 工作 生活 积分 70分 | 暂住B1 12分 | 主 申 请 人 | B1 = 截止2013-8-31在厦门市暂住累计的天数 ●近两年暂住天数已经计算了基本分,在此项积分中不再做累计。此项暂住天数是从2013-8-31起向前累计的有效天数; ●湖里区购房户合并计算购房时间(购房与暂住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一年按365天计算,满一年得2分,最高12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013-08-31之前的时间 | B1÷365天/年×2分/年 |
暂住与务工B2 9分 | B2 = 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 ●近两年在湖里区暂住的认定条件:(1)近两年在湖里的暂住证登记>=637天(含4,5,6,7,8五个月),即中间间断小于3个月(93天);(2)近两年未在除湖里区外的其他区办过暂住证即近两年的暂住明细中没有其他区的记录;(3)湖里区购房户合并计算购房时间(购房与暂住时间重叠部分不重复计算); ●近两年在湖里区务工的认定条件:(1)近两年在厦社保缴交满24个月,补缴不纳入累计;(2)两年内的所有参保缴费单位,单位注册地都为湖里区系统自动给分。否则需提供实际务工证明,人工审核。 | 2013-9-1至2015-8-31 | 同时满足B2项暂住的三个条件和社保的两个条件才可以获得9分。 | ||
社保B3 24分 | B3= 截止2015-8-31在厦门市累计缴交社保的月数-24个月。 说明: ●基本条件的24个月已经计算了基本分,在此项积分中不再做累计,因此需减去24个月; ●一年按12月计算,含4,5,6,7,8五个月,补缴的月份不算积分; ●满一年得4分,最高24分,最高12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在厦门缴交社保的全部时间段 | B3÷12月/年×4分/年 | ||
计划生育B4 5分 | B4 = 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说明:计生证明类型为“壹”符合得5分;为“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经接受处理的,则得0分。 | / | 符合计生政策得5分 | ||
购房B5 20分 | B5 =在湖里区购置符合规定的商品住房。 说明:随迁子女父(母)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 | / | 符合购房条件得20分 | ||
附 加 分 10分 | 暂住C1 | 附 加 分 方 | C1 = 厦门市暂住总天数; C2 = 厦门市缴交社保总月数; ●条件:C1和C2 都能提取到3月前(含3月)的数据,否则不计分; ●暂住满一年得1分,单项计分;社保缴满一年得2分,单项计分;均计算至3月31日。社保补缴月份不纳入计算; ●购房情况不合并计算附加方的暂住时间; ●附加分 = 暂住分+社保分,封顶1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3月31日及之前的时间 | C1÷365天/年×1分/年 |
社保C2 | 3月31日及之前的时间 | C2 ÷ 12月/年×2分/年 |
4. 本次的试算积分不是最终得分,申请人还需进行积分确认(网上预确认和现场确认)才能确定最终积分。试算积分公布后,无法确定是否能读哪所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8月12日电脑派位能不能派到学校是由积分排名、各校学位情况和8月7日?8日各位申请人自行填报的志愿决定的,目前无法明确。
5.部分计生证明尚未办理的申请人以及部分居住证明尚未办理的岛外户籍申请人,请及时到暂住地居委会开具网格化电子证明,开具后需在资格审核界面点击“我要复查”按钮,并说明复查的原因,系统会再次提取数据,否则可能会影响您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的资格。
6.如果您对本次的试算积分无异议,请于6月24日?6月30日再次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网上积分预确认。在网上进行了预确认的家长在现场确认时可以走“绿色通道”,届时,家长只需持相关材料到现场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积分入学申请,省时、快捷。如果您对积分有异议,请暂时不要在网上进行预确认,尽快申请复查,复查后若无异议,可在网上进行预确认。
7.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将通过短信、网站和微信等方式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招生专栏”中的相关公告,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hulijiaoyu2015”,我区的最新招生信息也将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推送。
8.如有积分入学相关问题请咨询以下电话:
湖里区积分入学服务专线:5722668
i厦门平台服务电话:5051516 5051180
计生问题咨询:湖里区计生局 572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