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中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总结

 每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区将每年的12月份定为法制安全教育月。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相关要求,区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安全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宪法教育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全区各中小学围绕的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校园橱窗、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区教育局组织全区中小学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四个一”为活动载体,开展了“宪法进校园”活动。各学校高度重视,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制订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利用校会时间邀请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开展一次道德模拟法庭活动;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或组织学生制作法制安全教育手抄报。

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各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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