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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5〕6号,以下简称《专项督导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专项督导办法》的出台背景?

答:“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履职以来在教育领域实施的第一个重大民生工程,是“补短板”、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迫任务。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义务教育事权在地方,中央决策部署能否见到实效,关键在于地方是否贯彻执行到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研究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建立评价、激励与问责机制,督促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确保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问:制定《专项督导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制定《专项督导办法》意义重大。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体现,是督促各地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是督促各地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二是依法依规开展督导工作的制度保障,使督导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大幅提升依法依规做好全面改薄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有效途径,保障社会公众对教育重大民生项目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利于促进各地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

问:实施专项督导,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答:专项督导旨在督促各地按时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开展《专项督导办法》,需要把握好以下3个原则:一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专项督导程序,确保督导内容真实、结果可靠。二是注重实效。重点督促政府履行责任,推动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措施取得预期效果。三是公开透明。坚持督导过程公开和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问:请简要介绍下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有6个方面。第一,督学校布局是否合理。重点督查3点:农村偏远地区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孩子就近上学;城镇化进程中新形成的小区是否同步建设学校,解决好新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三是学校选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可以有效避免地震和自然灾害。第二,督是否达到底线要求。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国家明确了20项底线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限期消除不该有的现象。第三,督年度计划是否完成。目前,各地已完成今后几年的总体规划,要求在此基础上制订详细年度计划,明确项目、进度、投入等,逐校逐县落实,实施精准管理,坚持从最困难最薄弱的地方做起,确保随着整个工作的推进,义务教育的底部逐渐抬高。第四,督质量管理。重点是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确保程序合规、施工安全、质量可靠。第五,督条件保障。重点是经费安排,是否及时到位、合理使用。第六,督公开公示。要求项目计划、资金投入、进度安排等,逐校、逐县公开,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

问:专项督导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答:关于督导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日常监督。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强化日常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展。二是动态监测。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三是地方自评。有关省份按照要求组织自评,并将自评情况在省级网站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第三方评估。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参与评估,充分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和方式,获得全面准确的有效信息和评估结果。五是实地督导。为减少督查成本,减少对地方和学校的干扰,实地检查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督导组的专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最大限度实现督查效果。

问:对于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怎么追责?

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动态监测、各省(区、市)自评和实地督导结果,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并向社会发布。有关省份按照整改要求和建议进行整改,对于职责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纪等问题进行追责:第一,把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对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第二,对新建校舍和采购设施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出现重大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程序向纪检、司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问:目前,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如何?

答: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实施两年多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因地制宜确定了基本办学标准。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确定了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基础。二是科学编制了五年项目规划。各地对照基本办学标准和实际需要,分析确定每个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缺口,列出现状和需求清单,由省级人民政府编制了本省项目规划(2014-2018年)。三是建立完善了八项工作推进机制。在以往经验基础上,建立完善了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监督举报、定期检查、突发应急、责任追究、绩效评价等八项工作推进机制,有力保障了工作进度和实施成效。截至10月底,全国校舍建设已开工面积8360万平方米,占5年规划建设校舍总面积的40%;竣工面积5166万平方米,占25%;完成设施设备购置282亿元,占5年规划购置总金额的27%,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如一些地区建设进度缓慢,个别地方资金落实困难等问题。

问:推进实施《专项督导办法》,下一步的工作考虑是什么?

答:《专项督导办法》是中央深改领导小组通过的第四份有关教育的重要文件,也是第一份关于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督导工作和“全面改薄”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将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推动“全面改薄”工作尽快见效,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督导工作重要性,并对贯彻落实《专项督导办法》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制定细则。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实施细则,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制定《专项督导办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中央和省级专项督导体系。三是建立系统。建立项目实施监测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各地项目实施进展,掌握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四是实地督导。组织中央、省、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四级联动,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各地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如期完成年度实施计划。五是启动问责。根据专项督导情况,向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对项目进展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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