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小学生寒假放假时间:1月28日至2月22日
抚州小学阶段寒假自1月28日(农历腊月十九日)开始,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中学阶段寒假自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开始,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结束。各中小学校于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参照执行。
在寒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除高三年级可根据教学进度的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寒冷及节日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外,其他年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各学校要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用电用气和防寒保暖等安全教育。还要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另外,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各校要利用寒假期间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积极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巩固率不滑坡。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坚决防止新学期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