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办中小学学位日益趋紧的情况下,如何公平有序地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工作?记者从苏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日前正式发布《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今后要想在苏州就读公办学校,要通过积分排名申请入学。
近10年来,苏州外来流动人口迅速增加,到底,全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98.9万,超过本地户籍人口总数。庞大的外来户籍人口群体涌入,给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至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0.69万,其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达39.69万,占比49.19%。
苏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薄俊生介绍,新政策实施前苏州按照“三稳定”原则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即外地户籍人员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其子女可免试升入小学或初中。公办的小学、初中成为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主力。数据显示,到底,苏州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29.83万,公办校吸纳率为75.16%。
由于苏州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数量庞大,入学需求旺盛,如何在努力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吸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比例或数量逐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公平有序地做好入学管理工作,成为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记者了解到,与原有“三稳定”政策相比,起实施的积分入学衡量指标更加全面,包括学历水平、技能水平、房产情况、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等35项,每项指标都有明确的计分标准,最终以积分分值确定准入对象,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过程也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根据《细则》,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含1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可以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仅限1所学校,且只能申请公办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可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并不意味着其子女就一定能就读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申请结果要视当年申请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申请者的积分排名而定。
据介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不一定相同。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办学位数以及流动人口的入学申请数不一定相同,流动人口入学的积分排名是分镇(街道)、分学校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的。因而,在不同的区、镇(街道)、学校入学会有不同的积分分值要求。
薄俊生表示,对通过积分排名没能成功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各区将根据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调剂。如果没有空余学位,或者有空余学位但申请人不服从调剂,可以选择就读苏州的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