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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区设公共集体户 解决集体户结婚和子女入学

广州推新一轮户籍改革取消户口性质的划分

工作目标

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逐步完善来穗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积极推进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口管理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和素质提升的人口发展格局。

六方面调整完善

一是全面取消户口性质的划分,建立新型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改革;

二是按照国家、省有关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工作思路,加快广州市城镇化发展;

三是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来穗人员的进一步融合;

四是加强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促进人口信息的社会化运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

五是加快农村产权、城乡教育、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以及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改革,促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落实;

六是有序解决来穗人员的落户问题。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为广州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落户。

昨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遵循《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划市域常住人口1800万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来穗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口管理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和素质提升的人口发展格局。

城乡户籍“一元化”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实现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反映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配套政策今年内落实

《实施意见》中称完善与户籍“一元化”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住房、民政、社会保障、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制度。于底前落实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加强指导监督。

据记者了解,广州部分地区已经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一段时间。该项登记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及其他户口性质的划分,但是该登记与农村里的利益分配无必然关系。随着近年城中村改造,如猎德等村的部分村民已经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但是其是否能够获得村里利益分红与该项登记无关,主要还是依据其在村里的登记及相关规定。

建居住证积分制

《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根据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年限、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文化程度、缴纳社保、依法纳税、技术能力、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积分,阶梯式享有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服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权利。

各区兜底解决集体户结婚等问题

《实施意见》规定在各区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并完善日常管理,解决广州市户籍管理工作中的落户地址“兜底”问题及人才类集体户口人员结婚难、子女入户入学难等问题。各区设立至少一个公共集体户,并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日常管理。

据记者了解,目前人才市场、街道、单位等集体户口存在户口迁移、信息衔接、手续繁琐等诸多问题,集体户人员结婚难、子女入户入学难屡见报端。《实施意见》明确在各区设置一个公共集体户,可以“兜底”解决这些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为广州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落户问题。进一步完善积分制入户政策,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符合相关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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