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株洲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时间政策出台

株洲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时间政策出台

株洲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3月3日上午,记者从株洲市中小学考试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株洲市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株洲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洲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三个招生考试文件。这三份文件既凸出了“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对推动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的杠杆作用,立足实际,突出公平,注重引导,稳妥推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的总体思路,又确保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了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公开公平公正、“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这五大原则。

招生入学政策体现了政策的完善性和导向性:

1.体育考试纳入学业评价维度。维持原来考试科目和将体育、艺术纳入中考综合评价基础上,将体育考试科目纳入学业评价维度。即体育测试结果由原来的一次运用,调整为两次运用,既在“运动与健康状况”综合素质评价中运用,又纳入“文体综合”维度的运用。文体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学科。考虑体育中考的延续性与导向性、城乡差别,体育设置为50分。

2.语数外主体学科地位凸显。语文150分,数学、英语各120分。学科分值的变化已经在2015年的中考文件中提前告知公众。语文科目考试的时间由原来的120分钟增至为150分钟;英语由原来的100分钟增至为120分钟。

3.加强“审美与表现能力”这个维度的考核。为稳妥推进艺术素质测评,加强对“审美与表现能力”这个维度的考核,从起艺术科目采用考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从学业指标(艺术综合素养)、发展指标(艺术技能水平)和基础指标(平时表现)三方面考核。

4.外地回株考生要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凡回株洲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均要参加我市的体育测试,回城区的考生测试时间是5月22日,考试地点设在工业学校。

5.创新型人才培养试点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中,自主招生学校,由去年的6所增加为7所,新增学校为醴陵市四中。同时城区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创新型人才培养对象由去年的30名增加到50名。

6.公办初高中衔接教育对口直升生比例略有升高。对口公办初中学校的直升生指标数控制在对口高中招生计划数的5%-15%内,具体比例由普通高中学校确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定执行。

7.特招特长生招生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市级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市级认定特色项目校(新增)相应特招特长生认定比例可“上浮至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5%以内”。

为确保良好的招生秩序,力争让教育政策的红利惠及到每一个百姓。我们切实做好“五个规范”,确保招生公平、公正。一是规范初中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必须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二是规范特招特长生的招生,严禁以特长生名义招收文化生。三是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任何类别的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严禁以减免学杂费、提供奖学金、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与家长签订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四是规范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指标生,自主招生,特招特长生等招生要公开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录取方式,并在株洲教育网公示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五是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不予注册;严格按成绩等第录取,不接收任何条子生。市教育局监察科、基教科、民办科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同时,记者了解到,我市各学段学位比较充足,,株洲小学可提供个38010新生学位,其中城区可提供 12200个新生学位(株洲有小学毕业生37334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11891人);株洲初中可提供37900个学位,其中城区可提供11980个学位(株洲有初中毕业生35553人,其中城区初中毕业生11013人);株洲可提供高中学段学位(普通高中、职业高中)36000个,高中招生计划基本与去年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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