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的琴琴(化名)就读于新洲区阳逻街金台小学,今年1月,她被诊断患有胶质瘤,生命垂危。其父陶国梁到湖北省中山医院、同济医院四处求医问药,前后花费7万元,未来还要花费多少,还是个未知数。
陶国梁拿出孩子的社会保险卡,准备申请报销部分医药费,结果被告知,琴琴的社保卡上没有余额,报不了。
在学校买的医疗保险竟然没有生效
陶国梁清楚记得,12月学校代收了209元钱,为何现在卡上余额为零呢?陶国梁立刻到学校询问。“孩子的保险费用没有交上去。”老师的话让陶国梁感到意外。
陶国梁转头又向新洲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险局求助,希望补缴。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保险是先购买后享受,即使补缴,这次看病的钱依然不能报销。
“如果有医疗保险,孩子这次看病可以报销大约3万元。”陶国梁算过账,可是现在,分文报不了。事后,他多次找到学校老师,可总也没有满意的结果。
双方各执一词
争论是谁耽误了缴纳救命钱
陶国梁手上有一张日期为12月13日的收据,收款事由为合作医疗款,费用是209元。收据下方落款是一个“邱”字,而“邱”则是琴琴的老师。
邱老师坦言自己只是按学校要求代收钱款,钱早已交给了学校行政人员,为何发生此事他并不清楚。当武汉晚报记者希望老师提供学校相关负责人电话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这位老师称他会帮助解决,没必要将事情闹大。
记者随即采访了新洲区阳逻街教育总支。教育总支副书记张立群称,在阳逻街辖区内,除琴琴外,还有一名学生也出现了类似情况。经初步了解后,琴琴的合作医疗款没有及时交给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致使钱款到位时,医疗保险系统网络关闭,从而使琴琴无法享受医药费报销。“目前,琴琴的钱款由学校保管。”张立群说。
陶国梁的记忆中,琴琴的合作医疗款是和其他同学一起缴纳的,因为他知道这钱是孩子的看病钱,生病时医疗费能报销,不能少也不敢少。但邱老师则回忆说,琴琴比其他学生交钱晚。
陶国梁对邱老师的说法表示怀疑,如果说孩子交钱比其他同学晚,校方为什么不告知自己实情,甚至退钱。“如果不是孩子生病,我不会发现问题。”陶国梁说。
教育主管部门介入
力争孩子医药费能够报销
“事情关键在于谁导致医疗费用没有及时缴纳。”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说,学生将钱交给学校,再由学校代为缴纳医疗费用,本身构成了合同关系。
如果是因为学生或者学生家长缴纳费用不及时,引发学生无法享受报销待遇,学生及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相反,如果是校方延误了医疗费用的缴纳,家长可以因为违约起诉学校,要求赔偿。“按照规定,琴琴的治疗费用如果可以报销3万元,那么家长可以要求学校赔偿3万元。”何龙称,法院将按照学校的过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
昨天中午,新洲区阳逻街教育总支副书记张立群表示,接到反映后,他们一方面与学校、新洲区医疗保险相关负责单位取得联系,力争将琴琴的费用尽快缴纳并享受报销,另一方面对于延误缴纳费用造成的原因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