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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共6篇】

篇一: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10月20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举世瞩目".今年国庆前,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已经"提前曝光"了四中全会的文件名《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样的关键词,难免会让人充满期待。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上运行。对于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以法治为主要议题的中央全会,在改革开放以来还是第一次。中央全会的议题,大多都是当时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大、最迫切、最亟需解决的问题。比如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划定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而此次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议题,足见"法治"在当前中国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本届中央心中举足轻重的分量。

四中全会的"法治语境",也可以从"历时性"的角度来理解。从长时段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方面法律框架已经具备。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这样的数字,佐证着官方"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结论。而下一步,就是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及如何进一步用好这些法律的问题了。

从短时段看,本届中央领导履新以来,对制度建设尤为重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作风;反腐败斗争中,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于各项改革,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一轮改革大潮,更是把目标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谓"治理体系",法治无疑是重要内容。这样看来,在这样一个节点上研究部署法治问题,可谓正当其时。

在法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样是要推进依法治国的语境。现实中,法治思维还并没有成为深入人心的理念,法治方式也还屡屡被权力和暴力狙击。对于公权力,"依法"在很大程度上也还是"权宜之计",征地强拆、污染强排,随意举债、任意欠款,等等,"人治"之举仍然不时发生。而一些见诸报端的冤假错案,也提示着深层次问题。从立法、执法到司法、监督,还有很多应该改进的地方。否则,治理谈不上现代化,国家也谈不上现代化。

不过,最大的语境是人民。因为法治,我们不用担心契约被随意背弃,不用担心权利被随意践踏,甚至也因为法治,我们才能在亮起绿灯时自由通行。惟愿四中全会推进法治进程,让我们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让我们因法治而更自由。

篇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反腐败,既是一项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长期斗争",又是一道影响政党合法性和体制优越性、考验治理智慧和治理能力的"必答题".

在法治理念如电光霹雳般直入人心的今天,法治对反腐败的贡献,或者说反腐败的法治路径,一直是举国上下思考的热点话题。十八届四中全会20日在北京开幕,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让依法治国成为惩治腐败的国之利器,实现制度反腐、法治惩腐的突破,被各界寄予厚望。

从腐败的生成机理看,体制机制的缺陷造成权力难受制约,是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反对腐败的法律不足,惩治腐败的力量分散,制度建设上怠慢疏漏,也让惩治腐败停滞在了"割韭菜"阶段。因而,运用法治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成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基本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打掉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等一大批老虎和苍蝇,遏制住了腐败上升的蔓延势头,破除了社会上流行的腐败潜规则,为反腐治本赢得了先机。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上的漏洞尚未全面补牢,反腐败越来越受到来自体制机制的束缚。可以说,两年多来的铁腕反腐、高压整风,已经到了反腐败由破到立、由治标到治本的关键转折期。

早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就曾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到从针对公车腐败、公款送礼、裸官横行等问题建章立制,从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法规,到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党中央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薄熙来等高官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也表明了我们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循着这些思路,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建立一个系统完备的反腐败法律制度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成为摆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面前的现实任务。"权大于法"的公权力痼疾怎样破局,如何完善顶层设计充分整合纪检、监察、反贪、审计等分散机构的反腐力量,如何进一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突出纪委独立性、权威性,一系列问题都有待十八届四中全会去一一解答。

"你们反腐败辛苦,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啊!"一位贪官曾这样向专案组发出感概。搞腐败再怎么辛苦,终究阻挡不住腐败者前仆后继的步伐。只有始终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都硬,制度改革和文化革新双管齐下,才能让腐败者从不敢腐败走向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一步一个脚印努力下去,功必不唐捐。

篇三: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幕了。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会内会外关于法治的讨论不绝于耳。其中,有这样一个焦点问题:法治的力量究竟有多强?

不妨看看媒体最近报道的一组数据:"醉驾入刑"实施前的3年,全国平均每年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2500余人;实施后的3年,这一数据同比下降了39.3%.数据变化的背后,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是3年来公安机关严格执法,查处醉驾 22.2万余起,全国无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

显然,在实践中,"拒绝酒后驾车"已经跳出了法律文本,深入了公众意识,逐渐转化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行为自觉。曾经是社会顽疾的酒驾、醉驾问题,得到了有力破解,这成为人们感受法治力量的一个新鲜样本。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建立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循着这样的法治建设路径,我国立法机关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社会民意共鸣,一部又一部法律精品不断问世。与法律体系形成、完善相对应的,是国家的长治久安,是社会的良性发展,是群众的安居乐业。

今天,如果用宽度来测算这种"法治的力量",人民是最有说服力的尺度。社会保险法的出台编织起"安全防护网";食品安全法的修改,旨在更好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旅游法的出台,让游客"恼人的购物少了"……一部部法律,基于普适性的特质,护佑着亿万群众的合法权益。

用长度来测算"法治的力量",社会链条有多长,它就有多长。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什么人,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履行法定的义务。"民告官",辩论时用的也是同一种语言——法律。"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治国理政的大政方针都要遵循法治原则。再如新兴网络空间,即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对于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新问题的破解,最有效的办法还是依法治理、依法维权。

法治的力量有多强?比起"维护利益的武器""社会行为的规范",它更是一种社会的价值与信仰。

有位学者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经成为百姓最熟悉的话语。同时,这种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权利时代的到来,也在撬动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让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信仰的力量,是法治力量得以凝聚和发挥的深厚根基。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法治的步伐还得加快。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是一个历史契机,它必将使我们的法治更有力量,以磅礴之力推动我们的社会向前走,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更多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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