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抓住从严治吏这个关键,就抓住了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的“牛鼻子”。
对山西来讲,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从已经查处的一系列贪腐案件看,情节之恶劣、涉及领域之广、涉案干部之众、查处层级之高,令人震惊,发人深省。他们之中,有的视组织原则和程序如敝屣,大搞“一言堂”“私人定制”;有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且跑要成功、买卖成交;有的任人唯亲唯圈,热衷“圈子文化”“山头主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如此公器私用,如此导向歪斜,实令干部灰心、群众侧目、公议哗然。
抓纪律、改作风,治病树、伐烂树,从严治吏、刷新吏治,无疑是当务之急。
从严治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是核心。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选人用人导向就是风向标。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必须立足省情,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把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5条标准具体化,并贯彻落实到干部选任全过程。要旗帜鲜明地树立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的用人导向,把德作为选任的第一标准。德上不合格的干部,能力再强也不用;把廉作为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廉上过不了关的干部,不但不能用,用了也要依法依纪依规从位子上拿下来。
从严治吏,严肃党规党纪是关键。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是干部管理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软肋。要把“严”字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从严选拔任用、从严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从严追究责任,把“严”字铭刻在每一个干部心头。问责,显然也是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一剂良药。要严格落实和完善干部选任责任制度,积极探索“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等措施;对那些违规用人、用人失察、用人不当行为,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对查实有问题的严肃处理、严厉警示、严格问责,真正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从严治吏,整治“为官不为”是重点。面对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一些党员干部不履职、不担责、不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发出“干事就可能有事,不干事反而没事”的怪论。现在,我们规范干部行为,匡正不正之风,一些人肯定感到不自在。实际上这些措施只是回归对党员干部的底线要求,是返璞归真、回到本来。所谓“为官不易”,只是贪官不好当了、庸官不好混了!整治“为官不为”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要督促强化敢于担当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