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最新心得体会【篇一】
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车辆在路上行驶是要讲纪律的,行人在路上行走是要讲纪律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也是要讲纪律的。也就是说,世间万物都要守纪律,这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党员干部,是团结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中坚力量,其行为影响到了自己身边的无数百姓。所以,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守纪律放在首位。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个又一个涉贪涉腐甚至违法乱纪的官员。被查处的官员们犯错误的花样翻新,有的在单位上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声音,有的害怕露富隐瞒个人财产,有的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等等。其实,他们在执行党规政纪上打折扣,不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放在首位,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在相关会议上,相关领导一再强调,要懂规矩、守纪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要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劣根。虽然大会小会开了一次又一次,但一些领导对此仍然无动于衷,对规矩和纪律不买帐。事实证明,凡是对党规政纪不买帐的,都是走上了违法乱纪不归路的,都受到了党规政纪的严肃处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政纪就是党员干部的规矩,党员干部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党规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所有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受到党规政纪的约束,这是我党站在群众的立场,从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
当然,不仅是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同样要懂规矩、守纪律。比如说司机要遵守道路交通法、教师在遵守教师法、公务员要遵守公务员法,参会的人员要遵守会场的纪律,买卖要遵守买卖的规矩等等。只是说,在懂规矩、守纪律上,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样,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跟随你,各项工作的开展才会越来越顺利,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最新心得体会【篇二】
党支部集体学习最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处长王小虎、支部副书记李向前参加学习。大家认真学习两份文件与旧版的区别,深入理解党对党员和党组织提出的最新要求。
《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对党员自身品德和生活纪律的要求贯穿始终。《准则》规范的主体,从过去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体现出从严治党的要求。此外,与以往文件使用了很多“禁止”不同,《准则》均使用正面表述的方式,格式工整,用词凝练,表达有力,主旨鲜明。
《条例》删除了旧条例中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党纪和国法分开,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条例》还将原有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重新整合为6类,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特别是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政策等问题,重点突出,针对性强。
王小虎处长指出,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落幕,“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我们的工作队伍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只有纪律严明,才能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准则》和《条例》是我党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与党员个人发展、成长和工作息息相关,也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
王小虎处长特别强调,招生、就业和创业工作,与学生个人前途和学校长远发展紧密相关,责任重大,要求全处党员务必认真研读《准则》和《条例》,并按照《准则》这一“高线”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在修身、齐家、做事、用权各方面廉洁自律,并且牢记《条例》警示,坚守行为规范的“底线”,有效抵制当前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大家普遍认为,此次《准则》的修订,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形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步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条例》则以问题为导向,对党章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党纪处分条例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党规党纪的建立和建设是从中国共产党诞生起就有。随着革命战争的深入和形式的发展也逐步完善,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不是一下就很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当时不只是人民军队的纪律,同样也是共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一种纪律行为。当时,作为教育党员、教育军队的一种必修教材,不仅要传唱,而且要身体力行。解放以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利高度集中,能调动人、财、物的途径较少,相对出现的问题也较少。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建设,在这种过渡时期,旧的体制和机制,正在被打破,新的体制和机制正在孕育和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这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摆在面前,如何去驾驭,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解决,不是能轻易处理好的。
解决理解和认识问题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现实实践中思想上有误区,这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处理不好执纪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与改革开放对立起来,认为经济要搞活,改革要深化,纪律就要“松懈”;有的同志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发展经济对立起来,认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全力抓经济,其他工作就不那么重要了;有的甚至认为党的纪律是约束生产力发展的“紧箍咒”,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有的同志,甚至是领导,怕得罪人,喜欢“多栽化,少栽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对违纪违规行为左避右闪,视而不见,深怕得罪同级别影响关系、得罪下级影响选票、得罪上级影响仕途,不敢揭露矛盾,不敢查处问题。有的片面接受历史教训,只要一讲严肃纪律,从严执纪,就怕被人说成“左”的表现,是“整人”,担心“今天调查、明天处理、后天平反”,所以宁宽勿严:还要的怕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影响单位声誉,影响自己的政绩等等。
在普通党员、普通干部中思想上也有许多盲点和误区,表现在理想信念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上、对社会进步和发展的看法上、对利益的分配和调整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正确的看法,而存在的这些矛盾和模糊认识都是极其复杂而又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所有这些认识和问题应该看到它存在的合理性,这是改革深化发展、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必然的震荡,但是面对这些认识和问题不去研究,不去解决,那就是党不管党的具体体现。正因为如此,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应运而生,它是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产物,体现了*的特征,它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党的作风的“法宝”和指导性文件,是我们党发展进步的重要思想武器
二、党纪处分条例的核心是体现党的先进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政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先进的,才能保证和担当领导核心,体现三个代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的代表,他的核心任务是夺取政权,不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利相对集中在上层,人们的思想相对僵化和封闭,经济活动单一,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单调,也就是好坏可分,是非简单,成败可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原有僵化的思想观念被打破了,封闭的思想形态被解放了,经济活动的方式规模复杂了,政治文化诸方面的活动多元化了,判断是非、曲直、成败由单一、平面向多元、多维、立体的方向发展。在党内出现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干事业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形形色色的思想和认识,在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领域里出现了各种与共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格格不入的行为和表现,这些行为和表现滋生和助长了官僚和腐败,直接影响了党的战斗力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党的先进性。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十个方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重申党的纪律,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纪律处分条例其基本特征是:“作为无产阶级先进性的体现,党纪是建立在党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基础上,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具有党员共同遵守的自觉性,没有特殊党员,当然也没有特殊党组织。无产阶级肩负建立共产主义的艰巨使命,决定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对于违反党纪的党员,情节较重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党章和党纪都规定,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党员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任何党员违反党纪都必须受到追究,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具有统一性。”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核心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处分不是目的,目的是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给我们每名党员、各级党组织树立一面镜子,要时时对照检查,规范自己的行为,用纪律约束自己,只有不违反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时时以党章的要求约束和警醒自己,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三、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体现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一根本原则
第一章第三条明确指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在第一章中总共讲了五个原则,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则还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通篇就是一个管党和治党的条例。为什么要管党治党而且还要从严?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领导事业的核心力量。当今中国的事情办得怎么样,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状况和战斗力以及执政能力。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1 月14日中纪委全委会上提出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早在1986年6月16日,邓小平就指出“党委会的同志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1992年,他又强调“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多年来,党中央领导集体把“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始终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上,不失时机地提出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做到永不脱离群众,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是异常艰巨的。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党内特别是个别党员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还存在着各种不符合甚至违背党的先进性和人民利益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治党为先,治党为严就成了一个不争的最现实、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
四、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是惩治腐败、防止腐败
腐败是万恶之源,由腐败延伸出来的毛病和问题太大太多。什么与中央保持一致,什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群众观念;什么道德秩序等等,由于腐败都会遭到破坏。为此,*在印发党的纪律处分条例时就明确指出,“这对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也强调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遭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就把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非常鲜明地提到全党同志的面前,把惩治腐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面前。十七大还强调,“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怠”,坚决地清除各种腐败现象。已经颁布实施的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贯彻党规党纪和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条例的制定,既为各级党组织规范党员行为,组织行为提供了依据,也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同腐败分子做斗争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对腐败行为重点打击,严惩不怠,这是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重点和主旨。
五、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的几点思考
1、 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把处分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教材。在党风廉正教育月期间,更要认真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警钟长鸣。
2、 学习条例是为了贯彻条例,执行条例,按条例要求的去办。条例有对党员的,有对党组织的,也有针对工作内容提出来的,如何把“条例”在公司,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中加以贯彻,这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应当抓好抓实。条例的要求有100多条,我们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有所侧重,既要注意学习的普遍性,也要注意它的特殊性,各支部要统筹规划,既抓普遍性的教育活动,更要注意特殊性,即就是自己的职责、职权范围内容易违反本条例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贯彻落实条例的重点在基层,重点在支部,各单位各部门党委要不失实机地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3、 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心是搞好教育,不是为了处分党员,而是做到预防为主。各级党组织要在防止党员危违纪上下工夫,而不是在深挖细找谁违反了纪律上下功夫。在改革开放和发展时期,在新旧体制转化时期,要分清界限,公私分明。要鼓励人干事业,鼓励人干成事业,不能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以至于在工作面前畏手畏尾、缩手缩脚,要用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冻结自己的行为。要有纪律观念,不要无法无天,要可控在控,不要失去监督。
4、 既要看到贯彻条例的严肃性,也要看到贯彻条例的艰巨性。说它严肃,因为纪律是刚性的,是铁的,它没有柔的一面,必须服从;说它艰巨是因为纪律是靠人遵守的,执行纪律靠人去掌握,而执法执纪者在社会实践中又受各方面的影响。所以说,坚持纪律、执行纪律也是件不容易的事。尽管严重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是极少数的。但这是不以人民意志为转移的长期存在的现象,抓紧抓好了,出现的问题就会少一些,反之,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违纪和腐败行为。因此,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5、 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1) 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立足预防;
(2)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讲客观原因,也要讲主观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切忌无限上纲;
(3)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立足于挽救同志,帮助同志,给犯错误的同志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4) 严格执纪,不殉私情。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的行为要依据条例坚决查处,不能包庇或违反原则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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