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领导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一)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XX在为全市领导干部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时明确要求,要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按规矩、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不侵害百姓。
权力,是组织授予、人民赋予,是干部使用、群众受益。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 “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深刻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严以用权,关键在干部。只要权力任性,就会违规;只要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权力与责任相连、与制度相关,既不是自由之物,更不能无所畏惧。在人民面前,权力只有服务;在法律面前,权力只有服从。干部使用权力,就要以“严以用权”为戒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严以用权,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职责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其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权为民,谋利为民。
严以用权,是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当前,我们正在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着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叠加的北海,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形势益发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
要做到用权不任性,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严以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兴国的重任。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那些滥用权力者,必然会犯政治错误、道德错误,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教训,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之于民,坚决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真正做到谨慎用权、为民用权。
今年是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三严三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在深化作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大学领导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二)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干部是关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毛泽东同志曾说过:“领导干部两件事:出主意,用干部。”所以坚持严以用权,要做好“决策权”与“用人权”这两“权”文章。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要会出主意。“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领导干部的能力体现最集中地表现在决策上,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好“脑”字文章 。一些官员违背经济规律和法治规律,就爱“出风头”、“露肌肉”、显“魄力”,盲目决策,糊干、盲干、蛮干,结果干出“烂摊子”。“一着不慎、全盘皆输”。领导干部作出的决策,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有的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意志,影响面大,涉及范围广。人民的利益伤不起,千万马虎不得、儿戏不得。严以用权要给乱决策画出一道“红线”,坚持依法决策,各项决策都要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重大决策必须依法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经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并由集体讨论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要用好干部。“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所以严以用权,要做好“人”字功夫。发现人才是能力,善用人才是职责,培养人才是贡献。要用人导向上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关,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操作过程上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关,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增强群众参与选拔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考核评价上严把选人用人考察关,应明确考察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在监督管理上严把选人用人监督关,建立完善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如是,以“严以用权”之政治意识,才能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