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1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各级党委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强化认识,把握重点,夯实责任,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要认清形势,强化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把严明纪律作为党的凝聚力和执政能力的基础来强调,把改进作风视为夯实执政根基的重要工程来加强,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思路谋划反腐制度建设,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刹“四风”;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巡视工作为抓手,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中央惩治腐败力度之大,反腐败力度的决心和信心是前所未有的。党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提出,牵住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厘清了党委和各级纪委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分工,对于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定要站在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要正确处理好抓改革发展稳定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之间的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改革发展稳定就会失去保证和意义。
二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落实“两个责任”,首先明确任务。从党委的主体责任看,主体责任是一个体系的责任,这个体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党委是主体责任,要坚决负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尽责;党委班子成员是“一岗双责”,要积极担责。从纪委的监督责任看,就是纪检部门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职,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经常进行检查监督,聚焦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从“两个责任”的关系看,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体系的两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基本前提,落实监督责任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把握好“两个责任”之间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明确主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又要抓住关键,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都承担着重大责任,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必须各尽其责、共同发力。落实“两个责任”,其次要突出重点。一是突出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同时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二是突出抓好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认识到中央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态度和决心。三是突出抓好选好用好干部。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委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操作,从严要求,切实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激励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更加自觉主动有效地落实“两个责任”。四是突出抓好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积极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全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工作,为其撑起腰杆、当好后盾。
三要严格落实,确保到位
*同志指出,“如果落实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针、政策、措施也会落空,再伟大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因此,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正确与否和党性强不强的一个重要标志。各级党委、纪委要敢抓敢管敢于担当,带动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委把“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作为必须种好的“责任田”。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其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二是在工作部署上,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三是在推动落实上,必须既挂帅又出征,既带头落实又带头监督,形成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四是在方式方法上,做到一把手以身作则示范和抓下级一把手相结合。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把廉洁从政作为至关重要的生命线,把党纪法规作为带电的高压线,带头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简、俭、检,不要懒、揽、婪)和“三个敬畏”(即敬畏历史、敬畏人民、敬畏舆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同时要抓下级一把手履职尽责,用好逐级抓一把手这一重要工作方法,在强化传导中层层传递压力和责任,在强化督导中有针对性地督促改进,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生动局面。五是在责任追究上,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抓紧完善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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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体现了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导作用,表明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职,必须尽心尽力地抓、理直气壮地抓、动真碰硬地抓、毫不手软地抓,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纪委的监督责任与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党委要成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大力支持和切实保障纪委履行职责,同时,党委也要自觉、主动接受纪委的监督,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三个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强调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作为环保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同时也要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抓好自身廉洁自律,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学习教育到位。环保局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召开座谈会、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多种形式,狠抓学习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增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注重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自觉守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加强关键环节的提醒,实现应知的要知,应会的要会,应做的要做到。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改进调查研究、转变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各项禁止性规定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指明、限期整改、谈心谈话、责任追究等方式,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二、出台“三项制度”,加强反腐倡廉。一是建立事前廉政报告制度。对环保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环保评审、验收等重要事项,经办单位事先提出方案,填写《盐城市环保评审(验收)工作报批单》,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审批后实施。对上级环保部门委托代办的有关评审(验收)等事项,凭上级有关部门书面通知,按有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二是建立事中廉政监督制度。对环保重要事项决定、大额经费支出、重要人事任免等,一律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对环保执法、评审、验收等工作要求填写现场廉政情况监督单,及时记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关情况。三是建立事后廉政反馈制度。按照谁经办、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重要环保行政权力事项结束后填写《执行廉政规定监督单》,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局纪检组。监督单内容包括评审(验收)工作简要情况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含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评审验收结论、专家名单及专家费数额等,让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全制约、全监督、全透明、全公开。
三、突出“三个重点”,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加强对环保系统内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党纪条规,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民主集中制和政务公开,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二是突出重点岗位。通过梳理环保部门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源,建立重点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对重点岗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权力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行政权力重点运行环节,实行前后道制约制度,前道检查后道,后道监督前道,打造环保行政审批、验收、环评、监察、监测“绿色通道”,以严格规范的办事流程服务经济发展。
四、推行“四零服务”,优化服务机制。一是服务受理“零推辞”。实行“四个一”服务法,做到一句温馨的问候、倒一杯茶水、作一个明确答复、提供一张服务卡片。实行首问负责、AB岗、预约服务、咨询许可全天侯服务,坚持 “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行政许可模式。二是服务方式“零距离”。建立环保行政许可服务挂钩联系点制度,局领导、局相关处室分别挂钩联系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点与点挂钩、人与人联系、面对面服务,为园区快速发展、企业做大做强、项目快速落地当好参谋。对需报环保部、省环保厅审批的项目,积极帮助跑部跑省汇报协调,争取支持。三是服务质量“零差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各项准入条件和标准,把好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建设验收关。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四是服务结果“零投诉”。进一步强化对环评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管,提高环评编制的质量和效率,落实环评收费的优惠政策。将重大民生工程、三重项目、上市企业,纳入“绿色通道”管理,实施容缺预审。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对违反承诺的工作人员,发现一次,查处一次,情节较轻的责令责任人向有关单位和当事人道歉,情节较重的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构成严重违纪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五、采取“三项措施”,推进作风建设。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任用干部、为发展配干部、靠公认选干部的用人导向,支持实干者、调整平庸者、惩治腐败者,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机会、有舞台,让不团结、不廉洁、不干事的人没有市场、没有地位,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提升环保干部“精气神”。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重点完善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证环保队伍的纯洁性。三是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实现环保行政权力网上全运行,法律监督和电子监察全覆盖。坚持按规范程序办事,所有审批事项均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项目行政许可流程步步有章可循,有案可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服务电话、监督电话,不断强化和丰富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使环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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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落实县委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强化责任领导、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带头廉洁自律等方面着力,以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汇报和县直责任单位落实分工任务情况汇报,多次听取县纪委工作专题汇报并进行安排部署。印发《阜南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7大项65小项,落实到13名县级领导负责、33个县直部门牵头具体承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分别结合实际对任务进一步细化,对责任进一步明确,在全县上下切实形成了高位推进、职责分明、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着力构建惩防并举的工作体系。县纪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并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推进。切实加强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城镇建设、耕地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各类检查4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个。紧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大问责”行动,先后查处并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3起违反效能案件。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时受理并解决涉企投诉9件,为18家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条例》,明确压缩指标、强化过程调度、实行预警提醒,对11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预警。规范提任科级干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流程,为25名试用期满和78名拟表彰干部客观公正出具廉政鉴定,并审查取消了4名同志的评先评优资格。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深入、查实必处。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7件次,立案查办60件,党政纪处分74人,其中科级干部 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万余元。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结合案件暴漏出的问题,向5个单位发出检查或监察建议,对4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同时,县纪委还主动参与教师招考、中高考、秸秆禁烧等中心工作,推动了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进“三个转变”:
一是推进转职能,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人、财、物保障方面做到“三优先”,切实当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制定规划,有计划地通过招录、遴选等方式选调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按照转职能要求,支持县纪委调整机构职能,同意并支持县纪委成立干部室、案管室、纪检监察三室并明确了专职人员,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66个,助推纪检监察机关腾出精力聚焦主业。健全完善了乡镇纪检组织,26名乡镇纪委书记(2个乡镇缺配纪委书记)不再承担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保障了乡镇纪委和纪检干部的经费待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了案件评查、内部监督等制度,从办案工作、队伍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规定,切实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使用上厚爱。
二是推进转方式,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入手,对农民建房、殡改、上学、入户、计生等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利用建房、户籍、学校教辅资料、土地流转等增加农民负担的乱收费问题9件。规范城镇医保、新农合资金监管和拨付程序,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采购、回款、库存、使用情况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开展公路、水路“三乱”巡查13次,整顿节日期间客运票价,组织专项检查2次。深化政风行风评议、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对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责成其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检查和整改承诺书。办好政风行风热线,上半年完成广播、电视、网络直播各43期,共受理电话、网站留言387个,上线单位现场答复咨询建议类272个,解决群众诉求484个,发出督办函92份,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在85%以上。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合并行政审批项目61项,取消18项,冻结18项,转变管理方式57项,优化项目191项,减少申报程序69项。推行执法案卷评查,对21个行政执法单位2358件执法卷宗进行评查,发现并纠正问题31件次,对7个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对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责任审计,审计金额1.4亿元,查处违纪、违规资金55万元。对62项建设工程公开招标,节约资金6416.9万元;58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节约资金1666.2万元;12宗31.29公顷土地公开招拍挂,成交金额4.27亿元。
三是推进转作风,倾力打造良好政治生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今年2月以来,在全县1274个党组织、40211名党员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小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化解信访积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整顿、优化发展环境、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7个专项行动,集中化解信访积案28件,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29个,整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9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7个,查处并通报8起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案件,党政纪处分14人,通报批评19人。